摘要: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暴力抗拒疫情防控犯罪、制假售假犯罪、诈骗等妨害疫情防控等类违法犯罪案件,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专委、刑检部门负责人为承办人的办案单元,专人负责。自疫情发生以来,金凤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区市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保障疫情防控秩序,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彰显了检察作为担当。

近日,金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编造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这是该院秉承快捕快诉原则办理的第6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涉疫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5人,涉案金额119万元,平均办案时间仅为1天。

自疫情发生以来,金凤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区市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保障疫情防控秩序,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彰显了检察作为担当。

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办案。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暴力抗拒疫情防控犯罪、制假售假犯罪、诈骗等妨害疫情防控等类违法犯罪案件,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专委、刑检部门负责人为承办人的办案单元,专人负责。

二是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疫情案件联动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程序规范、证据补强、案件定性、追赃挽损等方面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为后续案件快速办理打好基础。

三是依法办理,快捕快诉。疫情就是命令,为实现依法严惩涉疫犯罪的效果,承办人牺牲节假日或加班加点,第一时间收案、第一时间批捕,第一时间起诉。同时积极有效地开展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聘请辩护律师的案件,依法委托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监督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挽损。

在办理的6起涉疫案件中,侵财类案件5起,占到此类案件的83%。办理此类案件时,通过制发《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穷尽办法追缴赃款,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做到打击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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