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次聽證會,該院創新聽證觀摩形式——首次採用“1+1”會場模式,組成了1個由承辦檢察官、辦案民警、人民監督員、區工商聯代表、犯罪嫌疑人等參與的現場公開聽證會場,以及1個由該區檢察院、區工商聯、轄區企業代表等參與的視頻同步觀摩會場。”爲此,南岸區檢察院要求,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要嚴格把握疫情期間涉企案件的辦理標準,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徹落實“少捕慎訴”司法理念,依託司法辦案“微環節”助推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大治理”。

現場公開聽證會場

“我們的案件公開聽證會馬上開始,請大家聽證觀摩。”4月27日下午,南岸區檢察院會議室氣氛安靜嚴肅,檢方代表、區工商聯代表和15家企業代表正盯着大屏幕,等待即將開始的兩起涉民企擬作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觀摩會。

聽證觀摩會現場

此次聽證會,該院創新聽證觀摩形式——首次採用“1+1”會場模式,組成了1個由承辦檢察官、辦案民警、人民監督員、區工商聯代表、犯罪嫌疑人等參與的現場公開聽證會場,以及1個由該區檢察院、區工商聯、轄區企業代表等參與的視頻同步觀摩會場。

少捕慎訴助力復工復產

今年3月,該院檢察官朱曉宇在辦理一起危險駕駛案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系一家餐飲公司負責人。去年一天晚上,適逢其新店開張,楊某某飲酒後駕車回家,途中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爲126.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檢察官朱曉宇和助理徐浩走訪調查楊某某餐館

4月18日,辦案檢察官朱曉宇和助理徐浩實地走訪,深入調查楊某某餐館復工後的經營情況,及其現實表現情況。經走訪調查,他們瞭解到,楊某某餐館共有20名員工,而如果楊某某被起訴,不僅會讓復工不久的餐館正常經營受到影響,員工的就業、生活也會成爲大問題。

訴還是不訴?

“既要依法辦案,也要從保障企業生存發展、保障員工生計等方面加以綜合考量。”爲此,南岸區檢察院要求,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要嚴格把握疫情期間涉企案件的辦理標準,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徹落實“少捕慎訴”司法理念,依託司法辦案“微環節”助推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大治理”。

檢察官朱曉宇向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宣讀《不起訴決定書》

“我院綜合考量認爲,楊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較低,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無其他犯罪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符合不起訴條件。”檢察官當場宣讀不起訴決定。

“感謝檢察機關給了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今後,我一定嚴格守法、合規經營,做好復工復產工作,帶領企業繼續做大做強。”楊某某表示。

聽證會結束後,南岸區檢察院還向在座的企業家上了一堂關於危險駕駛罪的“法治課”

“本次案件公開聽證會,我們一方面希望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通過‘面對面’溝通,聽取各方意見;另一方面,也是向各位企業家以案釋法,進一步增強法律風險意識。”喬梅說。

各方代表這樣看

人民監督員黑新雯勸誡犯罪嫌疑人,“要珍惜檢察機關給予的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作爲企業領導,要給員工們樹立一個好的榜樣。希望好好經營自己的企業,讓企業的未來更加光明,讓員工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認可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尤其是疫情期間這個決定,體現了你們司法人性化,也給予了企業莫大的動力和安慰。”人民監督員王其勇說到。

企業家代表陳大遠說到,“這樣的聽證觀摩會形式新穎,給企業家們搭建了一個良好的法律學習平臺。通過旁聽我們深深感受到了檢察院在司法辦案中的尺度和溫度。作爲企業家,我們要自覺提高法律意識,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合格企業家。”

南岸區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周萬里表示,這次旁聽觀摩是檢察機關主動接受監督,全面深化檢務公開的重要舉措。對兩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不起訴決定體現了檢察機關嚴格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對民營企業復工復產有很大幫助。“同時,全程觀看的過程也是企業家們潛移默化學習法律的過程,可以說這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課。”

接下來,南岸區檢察院將繼續發揮檢察職能,進一步探索疫情期間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舉措,做到打擊和保護並重、監督和幫助並舉,當好民營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護航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