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正 呂新穎)11月15日,市大氣辦發佈2018第4號督導令,要求全市各地、市直各相關部門迅速安排,採取系列舉措,嚴防嚴控燃煤鍋爐污染。

督導令指出,目前,正值冬季取暖期,更是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的關鍵期,燃煤供熱鍋爐達標排放成爲全市大氣污染防控重中之重。通過有效管控燃煤鍋爐污染,有效降低燃煤供熱鍋爐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減少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確保完成空氣質量改善任務,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

督導令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制定方案,嚴控排放。市建設局要研究制定取暖季燃煤供熱鍋爐減排專項工作方案,建立對市主城區範圍內所有供熱站的監督檢查機制,督促指導所屬供熱站,結合去年各燃煤供熱鍋爐及配套治理設施實際運行情況,在有效範圍內加大投藥量,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的同時,切實保障羣衆溫暖過冬;各供熱站要按照《廊坊市2018-2019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在去年的基礎上最大效率降低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市環保局要加強對各供熱站排放情況的實時在線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及時通報市建設局和市三區,對發生超標排放的予以頂格處罰。要加強巡檢,強化監管。市三區要立即對轄區內所有供熱站派駐監督員,並建立日常巡檢和情況報送機制,對燃煤供熱鍋爐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督,確保穩定達到市定標準(煙塵≤30mg/m3、SO2≤50mg/m3、NOX≤100mg/m3)。其他縣(市)原則上參照市三區標準執行。要保障達標,獎懲結合。要鼓勵引導供熱企業落實減排措施,由市建設局牽頭,會同廣陽區、安次區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對持續達到或低於市定排放標準的供熱站,提出獎補措施。對未按要求落實減排措施和超標排放的,實施頂格處罰、按日計罰,並在媒體曝光。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並對相關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予以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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