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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周本紀》記載了一場發生在西周初期,史稱“三監之亂”的重大變亂:
即周武王去世後,其弟周公攝政,輔佐年幼的成王。此時,被派遣監督殷商遺民的武王另外三個弟弟管叔、蔡叔、霍叔聯合原本的監視對象,殷周王的兒子武庚及東夷諸國,反叛周王室。周公乃聯合召公奭,親率大軍東征平叛,歷經三年,殺死管叔和武庚,流放蔡叔,平定了這場叛亂。
這場叛亂雖然被鐵腕鎮壓,並未動搖周天子的統治根基,但由於這件事情發生在西周建立不久,而且是由姬姓諸侯帶頭引發的,這說明即便是姬姓王族,也不見得會完全臣服周王室統治者。這就顯現出西周統治者所需要面對的一個重大政治難題,即,在分封制下,國土廣袤,封國衆多,周王室所能直接控制的區域僅爲京畿一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保諸侯對周天子的忠誠?
根據諸多史料顯示,西周初期的統治者對所分封的諸侯並非毫無防範,除前面提到用姬姓諸侯國監視殷商遺民之國外,周公執政時,又制定禮制,對諸侯的勢力和權力進行了諸多限制。爲確保諸侯對周天子的忠誠,加強周王室對諸侯國的控制,武王、周公等西周初期統治者在國家的頂層設計上,進行了精心的籌劃設置。
在本人的《從周宣王致魯國之亂淺談夏、商、週三代宗法制度的形成與發展》一文中,對西周的宗族制度進行了簡單論述,從根本上說,西周的分封制有着濃厚的宗族制度特色。
雖然不同的史書對於西周所分封的諸侯國數量記載有所差異,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記載,“姬姓之國者四十人”;《荀子·儒效》則記載周公執政時期“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而《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說姬姓封國有26個。關於西周統治者到底分封了多少諸侯國不在本文考察之列,但無論哪種說法,對於姬姓王族佔據了全部封國中的大部分比例是確定無疑的。
對姬姓諸侯國來說,其對周天子的服從緣自於兩方面,其一是國家制度要求,周天子作爲天下共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諸侯作爲臣子必須服從。其二是宗族制度要求,姬姓封國的國君與周天子屬同一宗族,則周王室的宗族制度便適用於姬姓封國之中。按宗族制度中的大、小宗規定,周天子爲周王室宗族中的嫡系大宗,諸侯國君爲小宗,小宗必須承認大宗的領導地位,服從大宗的統治管理,這就爲周天子控制和干涉姬姓諸侯國內事務提供了依據,如魯武公九年時,周宣王就干涉了魯國太子人選的確立。
大量分封姬姓王族,使之佔據封國的多數,再將其控制在國家制度和宗族制度的雙重框架內,以大宗控制小宗,以小宗拱衛大宗,這就是西周初期統治者所設定的國家安全基石。
在軍事方面,西周統治者秉持“強幹弱枝”的政策,對周天子和諸侯國所擁有的軍事力量進行了區別規定,以確保周天子對諸侯擁有絕對的軍事優勢。
據相關出土的西周時期青銅器所鐫金文記載,在西周早期,周天子實際擁有駐紮在鎬京的“宗周六師”和駐紮在雒邑的“成周八師”,14支軍隊,每師約3000人,合計4萬多人。至西周晚期,隨着軍制的變化,軍一級的編制單位出現,周天子所掌握的武裝力量隨之增加,並且明確成文規定了周天子和諸侯所掌握軍事力量的區別,按《周禮·夏官司馬·敘官》記載,周天子和諸侯國的軍隊編制分別是“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每軍兵力是“萬有二千五百人”。 這樣,按照當時規定,周天子掌握的常備軍事力量達到了7萬2千人,而諸侯國中的大國兵力也不超過4萬人,周天子由此對諸侯國形成了兵力上的優勢。
利用兵力優勢,周天子經常召集僕從國與其共同討伐“不臣”的諸侯,強加自己的統治意志。如上文提到的周宣王干涉魯國太子確立事件,導致魯國發生變亂,周宣王所屬意的魯懿公被殺,魯人另立新君。其後,周宣王出兵伐魯,重新確立了魯國國君。
西周統治者立法限制諸侯的軍力規模,既是明確周天子與諸侯地位尊卑的區別之一,也是總結了殷商敗亡的歷史經驗教訓,通過拉開周天子與諸侯國的軍力差距,來確保王室的軍事安全。
周天子對於所分封的諸侯國並非放任不管,由其獨立自治,而是對其權力有所限制,所謂“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即制定禮樂和出兵討伐敵人只能由周天子決定,實際上不僅是禮樂征伐,即便是諸侯想要在國內實行教育,也必須經過周天子同意,《禮記·王制》中記載,諸侯要興辦學校,必須“天子命之教然後爲學”。
除此之外,周天子對於諸侯國進行掌握控制的重要措施還有設立監國制度,《禮記·王制》記載:
請注意,這裏的“三監”與本文開頭提到的管、蔡、霍三人有區別,管、蔡、霍三人其實是執行駐軍監視殷商遺民任務,而周天子以大夫擔任的三監則是監國制度所制定的官職。方伯即地方諸侯,周天子派遣其大夫長期駐留諸侯國,代表天子監察諸侯國的事務,每國派遣官員三人,其職責是爲周天子監理所派駐之國的政治、軍事、禮法等事務,並向周天子彙報反饋。《左傳·僖公十二年》記載,周襄王想要以上卿禮節招待管仲,管仲推辭不受,理由是“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這裏的“天子之二守”,即爲周天子任爲上卿,以監理齊國的國懿仲和高傒兩個齊國大夫。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制度爲後世王朝所繼承,成爲朝廷對地方進行監察的重要制度,如秦代的監御史,西漢的刺史等。
西周統治者雖然想方設法採取多重辦法進行上層制度構思和建設,以掌握控制天下封國,確保諸侯對周天子的臣服,但這種制度構思是基於西周初期所處的國家環境,沒有充分考慮到形勢的時間變化,就產生了諸多無法避免的弊端。
其一,宗族制度的影響和制約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漸鬆動乃至消失。三監之亂說明,即便是當時與周天子和周公血緣關係尚近的姬姓諸侯,也未必會嚴格遵守宗族制度,而隨着時間的推移,諸侯與周王室的血緣關係更是越來越疏遠,在這種情況下,宗族制度對於諸侯的影響力和制約就會越來越鬆動,直至消失。
其二,對諸侯的軍事優勢難以持久。雖然西周統治者規定了天子和諸侯所能擁有的軍事力量規模,以保持周天子對諸侯的軍事優勢。但實際上,這種優勢難以持久,一是天子之軍未必百戰百勝。在西周歷史上,周天子的軍隊遭遇過多次毀滅性打擊,如周昭王和周宣王在進行對外戰爭時,都遭遇過全軍覆沒。二是隨着諸侯國力的發展和互相之間的征伐吞併,諸侯國的軍事力量也隨之壯大,超過了周天子。
其三,監國制度存在着設計缺陷。監國爲西周創造性設置的國家治理制度,但在制度設計上,存在着兩個缺陷,一是監國爲世襲制,難以保證監國大夫的後代也有能力承擔這一責任。二是監國大夫永久駐留所監察國家,極易與被監察國成爲利益共同體。這兩個缺陷導致了西周監國制度在歷史進程中逐漸名存實亡。
除宗族制度、軍事制度、監國制度外,西周統治者還設計了朝拜制度,要求諸侯定期朝拜周天子,以表示諸侯的臣服和忠誠。並且,周天子還通過巡視天下、率領諸侯征伐戎人、夷人等方式增強威信。但無一例外的是,這些制度都經不起時間的考驗,也就不能阻止諸侯對周天子越來越疏遠。
當然,我們不能以現代的眼光去苛求古人,西周統治者在國家制度的設計上固有其時代侷限,但他們的探索嘗試也爲後人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教訓,部分制度措施爲後世王朝所繼承改進沿用。可以說,西周在國家制度方面上承殷商,下啓後世,爲中國古代國家制度的建立,起到了的啓示作用。
《史記》
《左傳》
《荀子》
《周禮》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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