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分別召開黨委會和主席辦公會,研究了需要重點推進和抓緊抓實的幾項工作。其中的第二項工作就是加大相關基礎性制度改革力度。而在這項工作中,“抓緊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又成了首當其衝的工作。

就當下的A股市場來說,股份回購制度基本上是一個雞肋制度。有其不多,沒其不少,基本上是可有可無。而之所以會呈現出這種局面,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與A股市場對股份回購制度的不重視有關。也正是由於不重視的原因,這也使得股份回購制度不是很完善,上市公司想回購就回購,不想回購就不回購,總之是沒有規章可循。

實際上,股份回購其實是資本市場很重要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它不僅有利於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而且也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舉措。特別是在A股市場,在沒有集體訴訟的司法環境下,股份回購更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措施。因此,對於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確實有必要予以“抓緊完善”。

之所以要抓緊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究其原因在於股份回購對於資本市場來說至少有三方面的作用。

首先是具有穩定股價的效果。比如在上市公司的股價跌破發行價的時候,或者在上市公司股價跌破淨資產價格的時候,以及在股市極其低迷,需要提振市場人氣的時候,回購都是穩定股價,提振市場人氣的一個有效方法。這一點在境外成熟的股市裏表現得尤爲明顯。實際上,在境外成熟市場,上市公司的回購,不限於股價表現低迷之時,甚至在股價上漲時,上市公司通過回購來進一步提振投資者對公司股票的信心,從而推動股價的進一步上漲。

比如,最近在美國股市,蘋果市值登上萬億美元受到全球的關注。而蘋果股價之所以能夠接連走高,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蘋果對公司股票的回購。今年5月,蘋果公司表示,將增加1000億美元預算用於股票回購。而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公司2018年上半年共回購股票430億美元,這一金額超過標普500中近3/4企業的市值。這些企業包括福特汽車、達美航空及推特。因此,股份回購是穩定股價,提振投資者信心的有效手段。

其次,股份回購也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一種方式。提及回報投資者,A股市場常見的做法,就是強調現金分紅。就A股市場而言,這種回報投資者的方式其實是存在缺陷的。一是股價要除息,二是個人投資者還要繳納紅利稅。如此一來,分紅的結果通常是令投資者得不償失。如果採用股份回購的方式回報投資者,則可以避免相關的不足。比如,通過回購股份,可以讓投資者的持股更具含金量,比如每股對應的淨利潤增加,對應的權益增加,對應的投資價值增加,以此來推動股票價格的上漲。而這種股價上漲帶來的投資收益增加是不需要繳納紅利稅的,也不需要進行除息處理等,投資者得到的是貨真價實的投資收益。

其三,股份回購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尤其是在目前國內市場沒有集體訴訟這種司法環境的情況下,股份回購作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措施顯得尤其重要。特別是在上市公司因爲涉及到重大違法行爲而被強制退市的時候,股份回購對於保護投資者權益顯得尤爲重要。以欣泰電氣強制退市爲例,雖然保薦機構進行了先行賠付,但更多的投資者卻被拒之於先行賠付的大門之外,這些投資者的損失就無人賠付了。但如果是採取股份回購,由上市公司及責任人聯合回購流通股股份,那麼持有欣泰電氣流通股的投資者就都可以得到賠償了。因此,在保護投資者方面,股份回購比先行賠付的意義更加重大。

但在用股份回購來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面臨着一個很關鍵的問題,那就是上市公司與有關責任人無力回購的問題。這應該是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像欣泰電氣,按IPO承諾是應該要回購股份的。但欣泰電氣表示沒有能力進行股份回購,股份回購一事因此不了了之。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這是股份回購制度的關鍵所在。這個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股份回購對於保護投資者的意義也就不復存在了。

如何解決無力回購問題,在這個問題上需要羣策羣力,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筆者的建議是,設立股份回購資金。資金來源主要是這樣幾個渠道:一是從上市公司募資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二是從上市公司每年賺取的淨利潤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三是從大股東及董監高的減持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四是各種違規所收取的款項,如大股東及董監高違規增減持所得;五是對上市公司及相關違法違規責任人進行處罰的款項,以及相關的責任追究。將上市公司及其有關的責任人,如董監高、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這部納入到涉事主體中來,一併出資進行股份回購。當然,爲防止有關責任人耍賴,這需要有嚴刑峻法來護航,在有關責任人耍無賴的情況下,加大對其處罰的力度,讓其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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