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張幼儀,你可能對這位民國時期的“名人”並不熟悉,可是一提到張幼儀是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你可能就會恍然大悟,原來是她。

說起張幼儀生命裏繞不過去的男人,那徐志摩絕對算一個,他在張幼儀的生命力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可那幢父母之命的婚事,她屈服了,他卻沒有屈服。她要嫁給“家人爲她相中的男人”,可是她嫁了的這個男人婚後待她並不好,甚至可以說非常差。
追求西方自由戀愛婚姻觀念的徐志摩對這幢“包辦婚姻”可謂是厭惡至極,時時刻刻想要逃離其中。婚後的幾個星期,徐志摩就離開家去歐洲唸書了,他並不準張幼儀跟隨,而是喝令她留在公婆身邊,甚至不准許張幼儀完成自己在女子學校的學業。
張幼儀待在徐家二老身邊時,可以說是將“兒媳婦”這個角色的責任和義務進到了極致,徐家二老都非常的喜歡她。可是婚姻這件事僅僅得了公婆的喜歡是遠遠不夠的,她的丈夫對她太過冷淡沒有一點柔情,甚至後來只想和他離婚。
後來,張幼儀追到歐洲想與徐志摩團聚,可得到的只有一紙離婚協議,而那時,張幼儀身懷六甲四個月而已。可能是最後對這個男人終究是死心了吧,她在離婚協議上籤下了名字,結束了這段悲劇的婚姻,此時她僅22歲。

張幼儀與徐志摩對婚姻的理解和追究不同,徐志摩追求的浪漫自由的的愛情,而張幼儀對愛情的理解並不多,父母給她挑的人家,她就來了,應該做的,她也做了,可是她的丈夫並不喜歡她,於是她也便認命了。
離婚之後,張幼儀並沒有就此沉淪,而是繼續在徐家二老的資助下繼續在德國深造,充實自己。
張幼儀曾這樣的說過:“我一直把我這一生看成有兩個階段:‘德國前’和‘德國後’,去德國前,我凡事都怕,去德國後,我一無所懼。”後來,她回國了,先是在銀行裏擔任總裁,後又開辦了自己的服裝公司,事業進行的風生水起。

張幼儀在成爲商業女強人後,她似乎已經忘卻了感情這件事,1949年纔再次邂逅了愛情——那是在港島,一位名叫蘇紀之的醫生。在獨居生活中,她也不乏追求者,可一是她自己並沒有那方面的想法,二是她的四哥並不同意她再婚,那會讓張家失了面子,兩者相加,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這次她明顯是心儀這位醫生的,她寫信給自己的四哥和二哥問詢,四哥遲遲沒有回覆,二哥自覺這些年來自己這個妹妹過得辛苦,覺得很對不起妹妹,於是在信中寫到“妹慧人,希自決”,算是委婉的同意了。
張幼儀又寫信給自己的兒子,“母擬出嫁,兒意云何。”兒子雖然遠在美國,可收到母親的信,不敢怠慢,很快便回信道:“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劬勞之恩,昊天罔極。今幸粗有樹立,且能自瞻。諸孫長成,全出母訓……去日苦多,來日苦少,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至此,經歷了一段坎坷婚姻的張幼儀,終於在家人的祝福下,勇敢的踏入了第二段婚姻,與上一次不同的是,這個丈夫,是自己選擇的。
這場婚姻,兩人相知相伴,幸福美滿。
參考文獻:
《張幼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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