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被祝福。

他們都是有過一段婚姻的人,因爲在第一段婚姻裏的任性,以至於雖然他們打着自由戀愛的名義,但還是被許多人所指責。


尤其是在他們的婚禮上,徐志摩請來他的恩師梁啓超做證婚人,本想借着梁啓超的名譽地位,爲兩人的婚姻加持。沒有想到,梁啓超是相當的不給他們面子,當衆就讓這一對新人下不了臺。他嚴厲地說: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 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爲,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爲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爲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爲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一般大家去參加婚禮的時候,都會盡可能的說些吉祥話,又有誰能像梁啓超這樣疾言厲色呢?不過當時,徐志摩和陸小曼都只能乖乖聽着,一方面因爲梁啓超非常有名望,他們不太敢反駁;另外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他們確實於情於理都有虧,沒法理直氣壯地去反駁。

而事實上,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後生活,一地雞毛,也確實印證了當初梁啓超在婚禮上所說的話。

在前一段婚姻裏,徐志摩和陸小所表現出來的態度,都是沒有責任感。但是那時候,他們婚姻裏的另一半,都在盡力包容他們,而當這一對責任感都不強的人組合在一起,任憑愛有多深,生活都難免磕磕絆絆。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惹惱了徐父,徐父決定不再對徐志摩提供經濟支持,開始養家的徐志摩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擔,同時做了很多份工作來維持開支,而陸小曼卻依舊大手大腳且終日濃妝豔抹出入交際場所,而且她還在翁瑞午的提議下吸上了鴉片並染上了煙癮。

除此之外,當初陸小曼就在婚姻期間和徐志摩產生曖昧關係;而和徐志摩結婚以後,她亦和翁瑞午有過曖昧關係。可以看出,當初梁啓超對她的評價,竟是絲毫也沒有錯。

而後來徐志摩因飛機失事而意外身亡,很多人都覺得,陸小曼有逃脫不了的關係,要不是陸小曼花錢大手大腳,導致他們經濟入不敷出,徐志摩也不會爲省錢,搭乘免費班機而遭遇飛機失事身亡。


其實這也成了陸小曼的一塊心結,她也覺得,徐志摩的死,和自己逃脫不了關係,她曾不止一次地跟好友趙清閣懺悔過,徐志摩飛機失事前晚兩人爲戒鴉片吵架、徐志摩負氣出走的事。言辭中,陸小曼滿滿都是悔意。

可以說,她爲此痛苦了一生,後半生的深居簡出,多多少少也帶了點自我懲罰的味道。可能也正因爲對徐志摩愧疚了一生,陸小曼總想死後能和徐志摩在一起,好好懺悔。

所以在臨終前,陸小曼只有一個心願,想要和徐志摩合葬,她請求好友趙清閣去徐家爲自己交涉。

1965年4月3日,陸小曼在華東醫院辭世,享年63歲。她死後,趙清閣按照她的心願,去和徐家交涉,讓她和徐志摩合葬。但終因種種原因,沒有幫她達成遺願,讓她與丈夫徐志摩合葬。

原本,陸小曼作爲徐志摩的妻子,可以名正言順和徐志摩合葬。但是,一方面徐家人認爲,徐志摩的死,和陸小曼脫不了干係;另外一方面,在徐志摩去世以後,陸小曼並沒有忠於他,而是和翁瑞午同居了三十多年,他們沒辦法接受陸小曼和徐志摩合葬這個事情。

徐志摩和張幼儀的長子徐積鍇,更是對此堅決拒絕。


無奈之下,陸小曼的骨灰一直被寄存在憑弔處,也沒有被下葬,後來,這寄存陸小曼骨灰的憑弔處,竟也因其骨灰一直未有人認領而遺失了。自此後,陸小曼竟成了真正的骨灰野鬼。

只在陸小曼辭世23年後的1988年,她的堂侄陸宗木丹和堂侄女陸宗麟一起在蘇州東山華僑公墓爲其建造了衣冠冢紀念墓,至此,這位一生坎坷的不幸女子最終入土爲安。

誰又能想到,當初曾驚豔世人的陸小曼,才學美貌都不缺,本有大好的人生,最終的結局,竟是如此淒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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