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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十四年,也正是公元紀年的一八八八年。遠在南美洲,地廣人稀的巴西帝國廢除了奴隸制,次年,帝國政府又被推翻,到了一八九一年的時候,又於國會中通過憲法,成立了巴西合衆國。
此時的巴西,正值其種植園經濟迅速增長的時候。其咖啡的產量,已然超過世界總額的半數以上,並仍保持着持續增長的態勢。而其勞動力的匱乏,自然成爲這種態勢發展的最大短板。於是,便有了巴西的再次委派使節來華,洽談招工事宜。
大概亦是在這一背景下,南海聖人康有爲,提出了他那著名的“殖民巴西,另立新國”的想法。
原來自戊戌政變失敗之後,康聖人便逃至日本,並於此間寫成《我史》一書,也就是後來的《康南海自訂年譜》。書中便載了他於光緒十四年時曾提出的,“既審中國之亡,救之不得,坐視不忍,大發浮海居夷之嘆,欲行教於美,又欲經營殖民地於巴西,以爲新中國”的想法。
還聲稱說,他本人曾於光緒二十三年秋,親自進京辦理過相關的事宜。只是據茅海建教授的考證:當時的康有爲,尚不過是工部的候補主事,且並未到任。
倘若據茅海建教授的考證無誤,康聖人那年是不曾進過京的。而是在廣州“築室花埭”,納梁氏爲妾。且主持萬木草堂,在講學之餘,寫作他的《人類公理》一書,亦即是發佈於一九零二、一九零三年間的《大同書》,尤其以其中的“婦女解放”思想,是頗具時代意義的。
當然,就其提出的“殖民巴西,以爲新中國”,似乎影響也頗不小。
一方面是在以其爲代表的維新派中,如譚嗣同、梁啓超,亦曾討論過移民巴西之事。當時梁啓超說,“巴西亦美洲大國也,土滿而不治,召我中國之農農焉。苟羣而往,將以中國之農塞其國”;而汪康年和張元濟,亦多次於交往信件中談及巴西招工一事。料想了來,當於康有爲於此前的大力宣傳不無關係。
而另一方面在朝廷中,北洋李鴻章,及前駐美公使鄭藻也曾力促過此事。
光緒十八年,在老家養病的鄭藻如,因親感“中國人滿爲患,粵東更甚,現今劫案頻聞,亂階隱兆”,上書給李鴻章,希望清廷能夠主動派出使節,前往巴西談判招工辦法,以使廣東每年能向巴西移民數萬人。 並於條陳中附呈了 《查訂巴西工商各務事宜》二十條,詳細開明瞭移民中須注意的事項。
李鴻章接到上書後,便延請此時已升任北洋機器局總辦、候補道的傅雲龍,前來商議。傅雲龍稱,“許招工之議難可暫緩 ”,“數十萬之衣食繫於一時轉移者 ”,也就是贊成了與巴西談判招工之事。其後李鴻章又將鄭藻如、傅雲龍條陳抄送總理衙門,並稱:
自美國禁止華工,中國沿海窮民,少一出洋之路,生計日蹙。……,茲據該道(傅雲龍 )稟,前曾遊歷巴西審察情形,應乘西工未得專利之時,與議招工約條,將來不致爲彼排擠。並稱該國現已在新加坡暗爲招致華人,自須預爲籌及,免致華工到彼,無官保護,受其凌辱,……相應將抄本清折,諮送貴衙門,請煩查照,核酌辦理施行。
由此亦可見,李鴻章 、鄭藻如、傅雲龍等人,亦是同意向巴西輸送華工的,不過是後來一方面巴西外使主動放棄了與中國合作通商的興趣;另一方面斯時恰逢朝廷遇到德國侵佔膠州灣的麻煩,也就無暇顧及此事了。
只是似乎看來,巴西招募華工不過是爲了保證其種植園的生產,而與康聖人所稱的“殖民巴西,以爲新國”,怕是相去甚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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