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忠義堂部分頭領結局表述不準確或表述錯誤的有十四處:第一處是盧俊義爲張伯奮、張仲熊協擒,應改爲張叔夜、張伯奮、張仲熊父子三人協擒。”而這些所謂的強盜行徑,陳希真等落草猿臂寨打破沂州時恰恰一樣不落的都幹了,白勝也正是那個時候被劉麟殺死的,而如何照實寫進這份“清單”,那會將陳希真等過去的強盜行爲體現出來,無疑將“十分刺眼”,所以俞萬春把白勝結局改成了“爲孔厚拿獲,死沂州府獄中”,美其名曰“避諱”,其實就是爲了掩飾陳希真等過去所犯下的罪行,宋江和陳希真做的都是一樣的事,作者的態度卻截然不同,這正是其“雙重標準”的最好註腳。

文:都頭鄆哥(作者原創授權)

之前,筆者與大家品讀了《蕩寇志》(《水滸傳》續書,清代俞萬春著)第一百三十五回,魯智深發瘋與張叔夜二子交戰,大鬧忠義堂後圓寂。公孫勝用法術暗算張叔夜失敗,反而被陳希真攝取了魂魄。今天我們繼續品讀《蕩寇志》第一百三十六回“宛子城副賊就擒,忠義堂經略勘盜”,看看後續發展如何。

情節簡介:梁山三關被官軍打破,吳用教衆人衝出迎戰,卻把戴宗叫到自己屋中商議,原來吳用已經無計可施,準備和戴宗逃跑,戴宗無奈,只好和吳用從後關小洞偷偷跑出去,卻被劉慧娘在高處看見,命劉麟前去追趕,此時官軍已經分別從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攻破梁山最後防線,殺到梁山大寨,盧俊義見大勢已去,獨自挺身迎戰張伯奮和張仲熊,二人使盡渾身解數,卻仍然戰不下盧俊義,鄧辛張陶四將見了,甚至想要上去六打一,被張叔夜制止,自己偷放一隻冷箭射中了盧俊義肩膀,這纔將盧俊義擒獲。此時官軍殺入梁山內寨,直到忠義堂,梁山殘餘頭領或是戰死,或是被擒,張叔夜清點人數,卻不見宋江。此時劉麟回來彙報說自己追不上戴宗二人,張叔夜於是派康捷前去追擊。此時劉廣擒獲蕭讓、金大堅,張叔夜等經過一番訊問,得知石碣是宋江造假,不過是騙人的把戲。又審問宋江去向,蕭讓、金大堅不知,最終被活活打死。次日一早,康捷將吳用和戴宗活捉回來,梁山僅剩宋江一人在逃,張叔夜於是讓清點梁山忠義堂和招賢堂頭領的結局,只差宋江,於是問雲天彪、陳希真該怎麼辦,二人提出了建議。

(清末出版的《蕩寇志》中展現張叔夜等人在忠義堂審訊盧俊義等被擒梁山頭領情節的插圖)

都頭曰:本回是《蕩寇志》一書中最慘烈的一回,描寫了官軍攻破梁山大寨的最後之戰。在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梁山絕大多數好漢都捨生忘死,與官軍作拼死一搏,特別是盧俊義最後在寨子已破的情況下,仍獨自迎戰張伯奮、張仲熊,最後逼得鄧辛張陶四將也準備出手,相比盧俊義在全書的低迷表現來說,最後一戰倒算是爲自己“河北三絕”的稱號正了名,但也因而顯得愈加悲壯。範金門在本回回末評中說:“擒副賊是正史本旨,此一回爲全部大結束,自當各還實際。吳用如此一遁,則一百三十九回中籠絡駕馭欺誆之術,昭然畢露。總之,全部水滸,只是宋江、吳用二人做就事業,其餘一百六人,皆爲其所用者也。一旦敗壞決裂,惟彼二人自顧身命,而昧昧者尚拼死力以效命於戰場,可慨也夫。”可見他認爲盧俊義等梁山好漢不過是宋江、吳用的棋子,雖然不曾背叛梁山,但只是一羣愚昧之徒,就《蕩寇志》這本書的情節來說,這麼評價倒也沒錯,但此書中的宋江、吳用並非《水滸傳》中的宋江、吳用,在原著中的危難時刻,宋江、吳用恰恰是能和兄弟同生共死的,因此如果俞萬春、範金門想以《蕩寇志》的情節來諷刺《水滸傳》中的宋江、吳用形象,顯然是偷換了概念,並沒有什麼說服力。說到這裏,還是先來看看本回中涉及的歷史典故。

本回中涉及的典故只有一個,在得知官軍攻破梁山大寨時,宋江之父宋太公情急,拄了柺杖走到後面院子裏,大叫一聲道:“天呀,保佑我兒好好的,我今朝代他死了罷!”言畢投井而亡。範金門在這裏批道【宋太公了。當仿春秋趙盾、許止書法,大書曰:宋江弒其父。】範金門的批語涉及到《左傳》中記載的兩個故事,一個是“趙盾弒君”,一個是“許止弒君”。前者出自《左傳》“宣公二年”,講的是春秋時晉靈公聚斂民財,殘害臣民,執政大臣趙盾多次勸諫,靈公不但不改,反而想害死他。趙盾只好逃亡。當逃到晉國邊境時,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靈公,於是返回繼續執政。晉國的史官董狐在史書中寫下:“趙盾弒其君”。趙盾辯解,說晉靈公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說:“你是執政大臣,逃走了不離開國境,回來又不懲處弒君的叛臣,這樣看的話不是你弒君又是誰弒君?”如果從今天的角度來看,趙盾確實有點冤枉。但當時的史官書寫史書,是以該人的行爲是否合乎禮義道德爲標準的,因此在董狐看來,趙盾就是“不作爲”,那麼弒君之罪就應該由他來承擔。後者出自《左傳》“昭公十九年”,講的是春秋時期許國國君許悼公有一年夏天得了瘧疾,許悼公的兒子許止好心給父親弄來一服藥,不料許悼公喫後當天就死了。這樣一來,許止就難以洗刷謀殺父親的嫌疑,只得流亡到別國,史書也因此記載“許世子止弒其君買”,其實許止不過是好心辦錯事,在父親死後他十分自責,沒過多久就病死了,可以說是一個孝子了,但無奈從當時的禮義標準來看,許悼公之死就是許止所爲,因此許止就揹負了弒父的罪名。範金門在這裏顯然是把宋江和趙盾、許止相比,認爲他雖然把父親宋太公接上了梁山,但是最終卻逼得宋太公投井自盡,雖然不是宋江親手乾的,但是究其原因,還是宋江造反導致的,因此範金門覺得和《春秋》記載趙盾、許止之事一樣,宋太公之死的責任就應該由宋江承擔,也就是“宋江弒其父。”

說完典故,我們再說說本回中出現的一些錯漏之處,我們知道,俞萬春創作《蕩寇志》一書,中間凡“三易其稿”,首尾歷時二十二年,才完成最後的初稿,但還沒來得修飾潤色就去世了。俞萬春去世後,其子俞龍光將初稿“手校三易月”後,就郵寄給了俞萬春的好友徐佩珂幫忙出版。俞龍光的校對時間並不長,工作也並不是特別仔細,因此導致《蕩寇志》一書中出現了很多錯漏之處。如本回中,俞萬春別出心裁,在張叔夜攻破梁山後,設計了將梁山忠義堂和招賢堂頭領下落拉出“兩張清單”的情節,這“兩張清單”也算是對全書的一個小概括,本來這個設計是很不錯的,但是其中出現了很多前後不對應的情況,現列出如下:

招賢堂部分頭領結局表述不準確或表述錯誤的有四處:第一處是冷豔山頭領鄧雲被陳麗卿斬訖,應改爲陳希真、陳麗卿父女協斬。第二處是清真山頭領王伯超爲風會斬訖,應改爲掉入風會所掘陷坑,自刎而亡。第三處是青雲山頭領狄雲中傷身故,應該爲狄雲病故。第四處是範天喜逃亡自盡,應改爲範天喜逃亡不知去向。

忠義堂部分頭領結局表述不準確或表述錯誤的有十四處:第一處是盧俊義爲張伯奮、張仲熊協擒,應改爲張叔夜、張伯奮、張仲熊父子三人協擒。第二處是秦明爲顏樹德斬訖,應改爲顏樹德、任森協斬。第三處是徐寧爲任森斬訖,應改爲與任森同歸於盡。第四處是劉唐爲畢應元、孔厚、龐毅擒獲,應改爲龐毅擒獲。第五處是史進爲哈蘭生擒獲,應改爲哈蘭生、沙志仁、冕以信協擒。第六處是阮小二、小五、小七爲雲天彪將佐擒獲,應改爲阮小二爲雲龍擒獲、阮小五爲劉慧娘指揮官軍用鐵網擒獲、阮小七爲歐陽壽通、劉麟協擒。第七處是石秀爲真大義斬訖,應改爲真大義砍傷擒獲,爲祝萬年碎割殺死。第八處是解寶爲祝萬年斬訖,應改爲祝萬年亂箭射死。第九處是黃信爲陳麗卿擒獲,應改爲陳麗卿、婁熊協擒。第十處是孫立爲欒廷玉斬訖,應改爲欒廷玉擒獲,凌遲處死。第十一處是穆春爲沙志仁、冕以信斬訖,應改爲哈蘭生斬訖(同時書中穆春後來又再一次出現,經考證應該是鄭天壽的錯寫)。第十二處是薛永爲哈蘭生斬訖,應改爲沙志仁、冕以信協斬。第十三處是杜興爲範成龍斬訖,應改爲範成龍擒獲,祝永清碎割殺死。第十四處是白勝爲孔厚拿獲,死沂州府獄中,應改爲孔厚拿獲,劉麟打破沂州時斬訖。(根據更正後的清單,雷將中擒斬梁山好漢人數前三名分別是陳麗卿、雲龍、聞達)

在忠義堂好漢結局清單中,有個值得關注的現象,如在石秀爲真大義斬訖一句後,範金門批道【石秀實被擒碎割死,今只書斬訖,可知當時報斬不報擒也。孫立、杜興仿此。】在白勝爲孔厚拿獲,死沂州府獄中一句後,範金門又批道【白勝實爲劉麟打死,不書爲攻城劫獄諱也。】範金門的批語,無意中暴露出了作者的“雙重標準”,身爲“朝廷赤子”的陳希真等人,在攻破兗州後,並沒有將生擒的孫立、石秀、杜興等交予朝廷發落,反而在上報朝廷時撒謊,稱這些人已被殺死,實際上爲了發泄一己之憤,動用私刑將孫立等處死,陳希真、祝永清等雷將是如何“遵守國法”的可想而知。而俞萬春在《蕩寇志》全書引首中說“既是忠義必不做強盜,既是強盜必不算忠義。……殺人放火也叫忠義,打家劫舍也叫忠義,戕官拒捕、攻城陷邑也叫忠義。看官你想,這喚做什麼說話?”而這些所謂的強盜行徑,陳希真等落草猿臂寨打破沂州時恰恰一樣不落的都幹了,白勝也正是那個時候被劉麟殺死的,而如何照實寫進這份“清單”,那會將陳希真等過去的強盜行爲體現出來,無疑將“十分刺眼”,所以俞萬春把白勝結局改成了“爲孔厚拿獲,死沂州府獄中”,美其名曰“避諱”,其實就是爲了掩飾陳希真等過去所犯下的罪行,宋江和陳希真做的都是一樣的事,作者的態度卻截然不同,這正是其“雙重標準”的最好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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