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为积极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新职责,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条例》要求,依法对辖区内非经营性加油站开展了油品质量监督检查。5月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加强了对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检验、油品供应等各环节的综合治理和全方位管控,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非经营性加油站油品质量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职能。

5月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加强了对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检验、油品供应等各环节的综合治理和全方位管控,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非经营性加油站油品质量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职能。近期,为积极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新职责,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条例》要求,依法对辖区内非经营性加油站开展了油品质量监督检查。

鉴于非经营性加油站历年来存在举报多、难查实、监管权责不明等特点,执法人员依法查阅了企业供油合同及供油单位相关资质,检查企业关于油品验收和索证索票情况,排查了非京标油品的违法使用情况,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员开展现场指导,下发了蓝天保卫战宣传海报30份。目前,执法人员对辖区3家运输企业、2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内部加油站开展了执法检查,近期还将开展油品质量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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