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孩子看視頻3天花了6萬多

老王在杭州務工多年,一直在做廢品回收,租住在餘杭閒林。5月15日晚上,老王突然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里少了好幾萬,問了問九歲的兒子明明(化名),才知道錢都被明明看視頻“看”完了。

不知所措的老王趕緊撥打了110報警求助。

“警察同志,這麼晚讓你來我家實在不好意思,我兒子明明今天玩我的手機,銀行卡里的錢全部刷光了,好幾萬塊,我的全部存款,你們能不能幫幫我要回來啊!”老王見到民警非常焦急。

“別急,慢慢說。”民警一邊耐心安撫老王,一邊仔細詢問事發經過。

原來,當天晚上老王看手機時發現一條銀行發來的扣款短信,他打開一看傻了眼,竟然前前後後有十多筆扣款記錄,且都是向同一網絡公司轉賬,初步一算有6萬多元。

老王想到最近兒子明明一到晚上就問自己要手機玩,叫來明明一問,得知他在某APP看視頻,充值了好多筆,支付密碼是前幾日老王買東西時兒子偷偷記下的。

“我兒子才9歲,這種公司這樣做,算不算詐騙啊?你們能不能幫我要回錢?”老王說着說着又氣又悔,悔不該給兒子玩手機,氣的是自己辛苦賺來的錢全沒了。

民警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充值記錄,發現從5月12日晚至5月15日晚三天時間裏一共充值了38筆,最多的一筆有5000多元,一共充值64671塊錢。

“錢能要回來嗎?警察同志,我是收廢品的,幾乎是我們家全部存款!”老王很着急,民警心裏也清楚,這6萬多元錢對老王一家意味着什麼。

民警撥打了未成年人消費諮詢專線,沒有接通。民警又仔細研究了這款APP,在用戶反饋欄中發現了未成年充值退款的通道。

根據提示,民警幫助老王一步一步申請退款,提交未成年人操作的相關情況。

5月17日上午,民警接到老王打來的電話,老王很激動,錢已經全部退回到銀行卡里了,一分沒少!

未成年人“打賞”支出 法院應支持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新出臺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對這些糾紛的法律解釋進行了明確。

《意見》明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若支出款項與年齡、智力不相適應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生效

據介紹,未成年人在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過程中,通過充值、“打賞”等方式支出的款項如果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則該付款行爲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爲,需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才能發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認,則該行爲無效。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八歲以下兒童網遊支出一律退還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因此其參與網絡遊戲所花費的支出,一律應該退還。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當然結論,所以指導意見沒有專門規定。

此外,在支出款項的數額方面,規定沒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將應予返還的款項限定在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部分,這一點在具體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據孩子所參與的遊戲類型、成長環境、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綜合判定。

各個年齡段的孩子該怎麼使用電子產品

作爲我們成年人,很多人都無法抵制電子產品的誘惑,就更別說孩子了。

那麼,我們的孩子該如何使用電子產品,應該把握怎麼樣的一個度,如何教孩子合理利用電子產品,如何防止孩子過度沉迷其中呢?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應該採取不同的干預措施。

1-3歲:儘量不讓孩子接觸手機

爲什麼幼兒階段不能接觸手機呢?首先,幼兒的視網膜要到12歲才能發育完善,在此之前都應該儘量少接觸手機類電子產品。

其次,有專家表示,兩三歲接觸電子產品越多的小朋友,在七八歲發生注意力障礙的可能性也越大。

那麼,如果家有1-3歲的孩子,父母應該怎麼做呢?

1.父母儘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多與孩子互動、主動更新孩子的玩具等。

2.父母手機中不要下載遊戲,以防孩子因遊戲上癮而索要手機玩。

3.如果孩子對手機好奇,可向孩子示範打電話、發語音、拍照片等,建立孩子對手機用途的正確認知。

3-6歲:儘量不讓孩子接觸手機遊戲

不少父母爲了圖一時清淨,偶爾會把孩子丟給手機遊戲“照看”。但3-6歲的孩子還小,自控力不足,一旦接觸遊戲,極易上癮。

因此,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可以適當接觸手機,如讓孩子明白手機可撥打電話、可與人聊天、視頻等基本用途,但一定要遠離手機遊戲。

如果家有3-6歲的孩子,正確的做法是這樣:

1.父母家人手機儘量刪除遊戲、音樂、視頻等各類會吸引孩子的APP。即便孩子想要玩手機,除了翻翻相冊、拍拍照,也不會覺得有趣,自然不會一直纏着父母要手機玩。

2.積極培養孩子的閱讀習慣。多與孩子共讀兒童讀物。

3.豐富孩子的生活經歷。多帶孩子外出體驗大自然,鼓勵孩子多結交朋友。

7-12歲:針對手機問題不宜強勢打壓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有很多開始進入了叛逆期。

處在叛逆期的孩子,具有較強的自我意識和獨立意識,會變得固執又脾氣暴躁。

面對孩子沉迷手機,很多父母常用的方式是用父母身份強壓、用親子關係威脅。比如有些家長對孩子說:“我說了不許玩就是不許玩!”“再玩就沒你飯喫!”“再玩我就不要你了!”

其實這種方式弊大於利。長此以往,不僅會嚴重破壞親子關係,還會加重孩子對手機的依賴和沉迷。

對於這個階段的孩子,我們可以這樣做:

1.與孩子協商規定玩手機的時長、次數。作爲必須遵守的規則,如若違反,可以承擔家務爲責罰手段。

2.家長要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和動機。目標是“孩子停止玩手機遊戲”,而不是“孩子乖乖地停止手機遊戲”。允許孩子出現頂嘴、哭鬧等不滿情緒。

3.家長要試着理解孩子的感受和立場。如家長希望孩子能夠先完成作業再玩手機,不要說“現在立刻去做作業”,而是說“我知道這個遊戲很好玩,但你必須先完成作業。我看着你玩兒完這一局,然後你就去做作業,可以嗎?”

12-18歲:適當干預,引導孩子合理利用手機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處於青春期的前奏,思想認知水平較高,也已經具備一定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能力。父母應堅持適當干預、合理利用。直接沒收或生氣吼罵、甚至是暴打一頓,都是治標不治根的做法。

電子產品就像一把雙刃劍,能傷害孩子,但也能幫助孩子,關鍵在於如何使用。

1.多關注孩子的心理和行爲變化,給予孩子一定的個人空間。

2.有了溝通和信任後,與孩子一起協商制定玩手機的規則,如是否可以帶去學校玩、什麼時候可以玩手機、一次可以玩多久、如果超時會有怎樣的懲罰等。

3.正確看待孩子使用手機,引導孩子合理利用手機的正面效應。如手機上閱讀電子書籍更方便、手機搜索學習信息等。

部分來源:杭州公安 新華網 中國教育報 人民日報 教師幫 中國新聞網

編輯:一縷陽光

審校:漁樵書生 喬貝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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