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障礙兒童的口語發展滯後主要是由於其聽力受損,一部分能夠通過助聽器得到較大的改善,但還有部分效果不明顯。這是由於在最關鍵的間斷得到了有效的干預。所以,干預要遵循兒童語言發展的規律,配合醫學和心理學研究,早發現,早干預。從兒童出生開始,分爲四個階段進行發現和干預。

首先,簡單發音階段,指幼兒出生前三個月,這個階段的正常嬰幼兒能夠進行簡單的韻母以及較少的聲母發音,家長可以通過幼兒所發出的聲音來判斷聽力障礙兒童是否存在聽力損失,一旦發現有異常,立即採用醫學評估,包括聽力學、醫學評價和發育評估。採用畸變產物耳聲發射和自動聽性腦幹反應篩查可對出生後 3 個月內的聽力障礙嬰幼兒進行確診。

第二,連續音節階段,指幼兒在四個月到一歲,此階段要在醫學干預的前提下進行足夠的語言刺激,正常嬰幼兒在此階段能能夠發重複或不同的連續音節,並出現一些近似詞的發音。但聽障兒童感知能力出現損傷不能夠有效接受外界的語言刺激,所以,這個階段應該佩戴助聽器或人工耳蝸。

第三,句子階段是指從一歲到一歲半的時期。此時,應在助聽器設備的基礎上增加一些康復訓練。正常兒童在其所處的階段可以產生有意義的詞彙,但聽力障礙兒童只需佩戴助聽器,需要一定的適應時間。因此,在下一階段,我們需要進行一些聽力訓練,主要是聽覺感知、識別、定位、理解和聽覺的訓練。作爲最重要的干預場所,如果你不瞭解它,你必須使用專業的指導和幫助。

最後,簡單句和複合句階段,指兒童一歲半到三歲左右,這個階段要在第二階段的基礎上,給予適量的語音和語言訓練。正常兒童在此階段能夠掌握基本的語言,而聽障兒童剛就出語言和語言訓練,所以作爲本階段的重點。主要練習發音、包括激活口腔、開始拼音和呼吸訓練等,要從簡單詞組慢慢過渡到簡答句和複雜句,像一些兒歌,小故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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