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寫入民法典保護弱勢羣體】新中國首部民法典誕生 ,增設專章規定居住權,以滿足特定人羣的居住需求等。居住權寫入民法典,讓弱勢羣體居有定所、老有所養,是社會文明的重要體現。居住權的確定和增設,可以讓多餘房產物盡其用,促進減少房屋空置率,促進房地產市場更加和諧、透明。從促進弱勢羣體保護的角度出發,比如老人孩子、中低收入人羣、公租房羣體、子女繼承糾紛、離婚後居無定所等人羣將起到積極的保護作用。(記者 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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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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