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記者範珉菲報道:5月28日下午,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刑事案件,整個庭審過程無書記員出庭記錄、無紙質庭審筆錄,庭審記錄被科技法庭錄音錄像所替代,實現了庭審過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現,並當庭宣判,開啓刑事速裁庭審新模式。

這是萬柏林區人民法院嘗試“無書記員”庭審的首次實戰練兵,也是全市法院首次採用“無人記錄”庭審模式審理的刑事案件。

庭前,承辦法官向被告人送達《庭審錄音錄像代替筆錄告知確認書》,註明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法庭筆錄,經被告人簽字確認。庭審開始後,書記員在確認被告人無申請回避要求,並經法官同意後退出法庭。整個過程順暢連貫,節奏緊湊,秩序規範,完成一起適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開庭審理、宣判用時較之前節省30%以上。

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人民法院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的意見》,其中第25條規定:“強化信息技術開發應用水平對庭審活動全程錄音錄像,探索經當事人同意以庭審錄音錄像代替庭審筆錄。”

據悉,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訴訟參與人發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審後,訴訟參與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覈對筆錄,有時還會因筆錄經總結歸納後,可能出現不夠全面、準確的情況。而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方式,能確保庭審記錄客觀、全面、完整。

校對: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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