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合同約定,在車輛過戶後,楊先生會收到賣車的尾款3500元,但二手車商卻說:1300元的商業險退款,應該是車商的。楊先生:“5月19日車輛過戶,但二手車商要求,要在尾款中把這個商業險金額退掉,把剩下錢退給我。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今天要辛苦各位給斷斷

這個錢,到底該歸誰?

開吧APP杭幫俠板塊,楊先生髮帖求助:

自己的愛車以43500元的價格賣給了汽車城的某二手車商。談了價格、簽了合同,雙方都沒有說到商業險的問題!期間商業險還有半年才過期,保險公司退還了1300元左右的費用。

楊先生:“5月19日車輛過戶,但二手車商要求,要在尾款中把這個商業險金額退掉,把剩下錢退給我。車輛過戶以後,對我愛理不理,說話也很難聽的。

按合同約定,在車輛過戶後,楊先生會收到賣車的尾款3500元,但二手車商卻說:1300元的商業險退款,應該是車商的!要從尾款中扣除商業險部分,最終要退給楊先生2200元(3500-1300=2200)!

一般在二手車買賣中,

商業險退款的這部分是如何約定的呢?

杭幫俠記者王欣諮詢了業內人士:

於先生(化名)坦言:“行業內規定是要先把這個事情約定好,商業險是否在我們交易範圍裏。如果沒有約定,又是通過車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來完成交易的,(車商)前面不說清楚,後面在合同之外說這個商業險是我的,尾款要把商業險扣除,這個就不合道理了。

賣車時,交強險一定要跟着過戶,商業險則屬於附加的東西。其實很多車商是有小心眼的,他怕這個東西講出來,車主會再跟他要錢,所以就模棱兩可。建議車主可以走一些途徑來維權,比如仲裁把這個錢要回來。

業內人士表示:行規是要先約定好!

但車主楊先生說,從頭到尾都沒提過商業險的劃分。

那二手車商又是什麼說法呢?

二手車商任老闆:“這個小夥子(楊先生)見財起意啊!我說你幫我把商業險退退掉,我把保單、行駛證拍給他,我如果不跟他說這個事情,他都不懂這個保險怎麼退。當時(楊先生)說可以!可以!現在保險退了,他又不想給了!這人太不地道了!”

聽完二手車商的描述後,杭幫俠記者王欣再三追問了車商任老闆兩個問題。

記者:您是跟楊先生明確了,這車是帶保險一起賣給您的嗎?

二手車商:那肯定明確了,不然我怎麼會給他43500元呢!

記者:你們約定的這個保險,是指交強險還是商業險?

二手車商:商業險、交強險兩個保險在一塊的,商業保險現在還在我包裏啊!他要不認可的話怎麼會給我呢!他又不是傻子!

二手車商還明確,整件事既有人證,又有和楊先生的聊天記錄。

△二手車商提供的雙方聊天截圖

楊先生的求助事件,在《領先早高峯》節目中播出後,參與互動的吧友們表達着各自的觀點。雖然措辭不同,但基本一邊倒的傾向於商業險退款應歸屬於車主楊先生:

杭幫俠律師王宗豪,從法律角度給出了專業意見:

如果在商定車價時,未就商業險的部分進行協商約定,按照交易習慣,應視爲車價中未包含商業險退保利益,因爲商業險不是車輛的必須險種,且不是確定的金額。二手車商作爲更專業的一方,沒有就此事主動磋商,應視爲放棄該利益主張。當然如果雙方有約定,則依約定執行。

最新結果!

截至到昨天(5月26日)中午,楊先生和二手車商已經協商解決此事:商業險退款按照1000元折算到車輛尾款中,最終楊先生拿到車輛尾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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