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我國古代有過許多發明和發現,但總體而言,科學的思維和方法並沒有形成,也沒有形成系統化的自然科學,這也算是現在人們的科學素養有所欠缺的歷史根源。從認識論上分析,我們也許可以更清楚原因。

當我們探討中國古代爲何缺乏科學時,會設想許多因素。歷史上,調查的方法在春秋和戰國時期得到了發展,但大多都被打斷了,之後秦朝的焚書運動,導致這些調查方法的恢復晚了很多。林語堂先生在他的《吾國吾民》一書中分析自然科學沒能在中國發展起來的原因,據他所寫,“國人心中滿足於道德上的陳詞濫調,從未想到過實驗,也未開發出科學的方法。國人信於常識中的靈光一現,其見解多是倚仗於解說自然奧祕的直覺”。中國西安國際研究大學的Li Ma學者對中國古代缺少科學的原因感興趣,希望通過比較中、西認識論上的差異,查出中國缺少的科學發展所需因素。文章發表在科研出版社《Ope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社會科學)英文期刊上。

首先,科學是什麼?根據科學的幾種有關闡述,歸納起來科學是獲取知識的方式,其研究對象是自然或物理宇宙,涉及了科學方法論,目的在於保持一個邏輯上一致的體系。根據學者的歸納,西方和中國在認識論上有四個不同。

西方的分析方法論VS中國的整體方法論

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主體-客體二分法”,西方文化傳統中的一種分析方法認爲,不斷獲取知識的人類代表了主觀世界,而自然代表了客觀世界。自然僅爲認知的對象,可以與人分開來看,彼此獨立。自然科學的發展也是如此。

沒有建立起分析方法論,中國在科學上一直處於落後地位。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運用的是一種“人是自然中重要的一部分”這樣的思想。這種整體方法論引導人們將人與自然融爲一體,“重要的一部分”意味着自然與人共存,不是人們在獲取知識時,獨立的認知對象。

西方的邏輯推理VS中國的直觀推理

由於西方文化將尋找真相視爲最高目標,因此註定會重視邏輯推理,而且分析一定是在主體-客體二分法的框架下,瞭解事物的認知方法。一方面,認知對象是形而上的問題,超越了物理現象,另一方面,尋找真相是從現象中抽象出來。只有通過邏輯推理和分析才能實現這個過程。亞里士多德的《工具論》奠定了演繹推理,也就是形式邏輯的基礎,弗蘭西斯·培根是歸納推理的創始人。

傳統的中國推理包括西周時期墨子、韓非子的推理。根據墨家思想,對真相推理的法則包括:1)必須有一個基礎;2)必須進行普遍的調查;3)必須有實踐應用。第二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實證方法。前兩條與科學方法具有相似的特點。此外,還有幾種推理方法:演繹、比較、類比和歸納等。可惜墨家在公元前第二個世紀完全消失,可能是因爲墨家的博愛、反戰思想不符合戰國時期的需要,科學研究和哲學也不是當時優先考慮的問題。

中國“邏輯”基於中國人的真理觀。根據中國思想,真理永遠無法被證實,只可以得到啓發。在中國,常識取代了歸納和演繹推理的位置。然而,常識邏輯只能被用於人的食物和行爲,無法應用於解決宇宙之謎。中國學者擁有對“直覺”力量天真的信念,解釋人體與宇宙的關係,自我滿足。

西方以真理爲導向VS中國以倫理爲導向

西方文化認爲尋求真理是認知的終點。瞭解自然必須要探索真理,以引導人們改變、征服自然。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聲稱,智慧在於瞭解真相。中世紀時,聖·奧古斯汀認爲真理凌於靈魂和推理之上。弗蘭西斯培根提出發現自然規律,即結合實驗和推理的科學方法,尋找到真理。西方文化中的真理是凌於道德之上的,道德服從於真理。

中國文化中“人是自然界的一個組成部分”無疑是倫理導向的。古代中國文化缺乏純粹的認識論,認知和尋求真理不僅捆綁在一起,而且附屬於道德和尋求善舉。這也解釋了爲何有人將中國哲學稱爲道德哲學。

西方的外在性VS中國的內在性

在西方文化中,根據亞里士多德的說法,人是推理的存在。人類的推理高於一切,據此可以瞭解周圍的世界,發現宇宙的奧祕,獲得自由和征服外面的世界。在與自然的衝突和鬥爭中,西方人逐漸形成“生命只有通過探索、冒險和向外擴張纔有意義”的世界觀(Weltanschauung)。他們將獲取知識、發現真理、發現科學、征服自然是爲認識最大的追求。

中國文化始於“人是自然界的一個組成部分”,強調內在探索(一種內在倫理傾向),而不是向外擴展。中國文化的目的是適應自然,達到內在和外在的和諧。《論語》中的“吾日三省吾身”主張就體現了自我反省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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