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邢臺一女子沉迷於網絡賭博,利用職務之便編造各種理由,多次詐騙好友共計200餘萬元,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一空,最終被橋東警方抓獲。直到今年3月份,幾個朋友通過多方打聽,保險公司沒有要拓展什麼業務,王某也越來越難聯繫上,感覺情況不對,選擇報警救助。

原標題:【以案釋法】邢臺一女子沉迷網絡賭博 詐騙好友200餘萬被警方抓獲

近日,邢臺一女子沉迷於網絡賭博,利用職務之便編造各種理由,多次詐騙好友共計200餘萬元,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一空,最終被橋東警方抓獲。

王某(化名)在外人眼中是事業有成、家庭幸福的成功女性。她在邢臺一家保險公司上班,本來工作業績一直不錯。但是在2019年迷上了網絡賭博,賭輸了自己的積蓄後,還是不死心,開始想辦法騙身邊好友的錢。她利用別人對自己的信任,向丈夫的多個好友謊稱自己所在的保險公司近期要擴大業務,需要資金週轉,並承諾可以付高利息。幾個朋友相信了她的謊言,紛紛把錢打過來。很快她就收到一百餘萬元的借款,但是很快就都輸掉了。每當朋友催促時,她就編造各種理由推脫。

爲了繼續賭博,她向朋友們謊稱現在需要向銀行辦理貸款,一旦貸款成功就可以把錢連本帶利都還上,但是辦貸款需要先交公證費。朋友們爲了要回以前的借款,只能選擇繼續相信她,又借給王某幾十萬。但是就跟之前一樣石沉大海,沒有了迴音,王某還是以各種理由拖延。直到今年3月份,幾個朋友通過多方打聽,保險公司沒有要拓展什麼業務,王某也越來越難聯繫上,感覺情況不對,選擇報警救助。橋東刑警四中隊民警經過偵查,掌握了王某的身份信息和犯罪事實,

經過蹲守,5月26日,民警在王某住處將其當場抓獲。王某承認詐騙來的200餘萬元,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法律鏈接: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轉自:清風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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