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玩家的深淵:網絡賭博的不歸路

當下,網絡覆蓋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賭博也從線下發展到了線上。 以前最少也得召集三四個人才可以開始的賭博,現在只需要一個人、一部手機,連上網絡就可以輕鬆完成。

許多人不理解,爲什麼有人 一旦沾上網絡賭博就再也無法走出,看了下面這個案例,或許你能感受到 網絡賭博有多可怕

小軍是河南省開封市的一名個體戶,自己開了一家汽車美容店,因爲經營得當,生意很火,賺了不少錢。

小軍的店裏每天都有好多人來做汽車貼膜、內飾翻新等,他經常和車主一起吹吹牛、聊聊天。久而久之,小軍發現,有些車主在手機上玩棋牌遊戲,比如 真人百家樂、彩票等,都是小軍熟悉的模式。而真正吸引小軍的,還是這種遊戲的一個特點,那就是—— 贏了可以隨時提現

抱着試試玩的態度,小軍充值了1000元,玩得十分 小心翼翼不到半個鐘頭就贏了6000多塊錢!小軍激動地試着提現,還真的是 一秒到賬

第二次,小軍又充值了1000元,再次贏了7000塊錢。之後的三四天,小軍每天都會玩,雖然有贏有輸,但總體還是贏的,短短几天時間 就贏了六萬多塊錢,這讓小軍大呼過癮。

萬萬沒想到,到了第六天......前幾天贏的六萬塊錢一下子全 輸進去了!

本來這六萬塊錢也不是自己的錢,輸就輸了唄,如果小軍 懸崖勒馬,還是可以 全身而退的。無奈小軍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拿出自己的 兩萬元積蓄再次充入了遊戲中,結果......又 了。

輸了這兩萬元后,小軍開始 不淡定了,這可是自己辛辛苦苦、起早貪黑賺的 血汗錢,必須要贏回來!但不管怎麼玩,小軍 再也找不回最初的感覺和運氣了,從兩萬輸到 五萬、十萬、十五萬、二十萬......不知不覺,小軍越陷越深,已經輸進去了 三十萬元!這三十萬元裏,有二十萬都是小軍通過網絡貸款平臺 借貸出來的......

面對網絡貸款平臺每天的催債,小軍生意沒心思去做了,老婆要跟他鬧離婚,車子和房子也早已抵押出去。但小軍依然選擇 繼續賭下去,他頑固地認爲,賭下去還有 翻身的可能,不賭真的沒辦法了......

終於,網貸平臺的催債電話打到了小軍家人那裏,小軍的 父親得知後氣得 生病住院,小軍再也受不了了,決定向警方 曝光這個遊戲平臺......

2020年1月中旬,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接到小軍關於網絡賭博平臺的舉報,因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抽調20餘名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破案攻堅工作。

經偵查,警方發現賭博網站背後是一個龐大的犯罪團伙,該團伙人員衆多、手法專業、分工明確, 人員遍佈廣東、福建、貴州等地

經過一個月的工作,警方摸清了該犯罪團伙的運轉方式,包括 網站開發運營人員、賭博代理成員身份、賭博形式、賭資兌現方式等情況,同時掌握了 該犯罪團伙對接境外賭場、國內招募各地代理商建立微信羣招攬參賭人員進行網絡賭博的相關犯罪證據。

4月20日,開封警方組織50餘名警力, 遠赴福建開展抓捕行動,包括主犯在內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對於進行過網絡賭博的人而言, 微信羣賭博、六合彩、 利用博彩網站賭球、以時時彩爲代表的外圍彩票、真人百家樂爲代表的棋牌類遊戲平臺賭博或許都不陌生。

這些網絡賭博的特點是:

網上投注和交易,隱蔽性強

賭博網站組織嚴密,賭場 服務器大多設立在國外,在境內設有 多級代理,交易依靠內部約定俗成的暗語、行話進行, 很難被發現

宣揚網絡時髦公平,誘導性強

相對於傳統的桌面賭博,參賭者誤認爲網絡賭博由 電腦自行運作數據,人爲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較小,所以放心投注。但是幾乎所有的網絡賭博, 組織者在後臺都能夠通過技術控制的權限,或者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作弊改變輸贏。

宣揚網絡賭博合法,欺騙性強

絕大多數網絡賭博都是通過 網銀支付。不法分子利用這種手段,給參與者一種錯覺,認爲既然支付途徑是合法的,那麼這種支付賭資的行爲也合法。另外,有些不法分子還 大肆虛假宣傳網絡賭博是一種遊戲,是國家允許的, 欺騙和誘導一些人員參賭

投入資金難以提現,套路深

網絡賭博的 服務器隱祕性強,參與者與組織者互不相識,甚至參與者之間也素未謀面。一旦出現較大數額提現或者莊家輸錢, 莊家直接關閉賭博平臺重設IP,另起爐竈接着騙。

進入賭博平臺後難退出,極易上癮

平臺制定一定規則, 誘導賭博的人越賭越有癮,最終 輸大贏小,再投入更多的錢進行賭博。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關於網絡賭博部分規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

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爲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爲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網警提醒

請不要讓慾望牽着你走

貪慾是一切罪惡的源泉,自律是抑制慾望的堤壩。網絡賭博本身也是違法行爲,面對它的誘惑,請堅決說不!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

(轉自:平安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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