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9歲“大哥”派“小弟”來益陽,結果被警方一鍋端

19歲“大哥”手頭拮据,唆使一幫“小弟”(年齡十六七歲)異地盜竊,自己在家坐享其“成”。小弟在周邊縣市頻繁“出手”,瘋狂作案十餘起,涉案財物價值兩萬餘元。近日,沅江市公安局瓊湖派出所破獲一起盜竊案,抓獲4名涉案人員。

▲張某樂手下的小弟被公安機關抓獲

一夜之間 十餘家店鋪接連被盜

2019年12月3日11時許,沅江美世界廣場來了3位不速之客,他們四處遊走,停在了某店鋪門前,環顧四周無人後,其中一人用腳踹開了店鋪的玻璃門,隨後一人望風、其餘兩人進入店鋪翻找值錢財物,得手後迅速離開現場。當晚,他們用同樣的作案手法,盜竊沿街店鋪十餘家。

第二天,瓊湖派出所接到商家報警稱店鋪被盜,副所長梁小東立即帶隊展開偵查。

抽絲剝繭 盜竊團伙浮出水面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成員之間分工明確,配合默契,這是一個有組織的流竄團伙作案,經縝密偵查,民警鎖定了三名作案人員的身份,分別是劉某(男,婁底漣源人)、吳某某(男,婁底漣源人)、吳某某(男,婁底漣源人)。而這三名嫌疑人背後還有一個隱藏的黑手張某樂(男,19歲,婁底漣源人),他從不出現在作案現場,但卻遠程操控着一切。

每次實施盜竊前,張某和“小弟”們會打開手機導航地圖隨意找地方作爲目標,然後由其出路費讓他們打車前往實施盜竊。盜竊所得的財務也由他來進行分配。隨着調查的進一步深入,案件逐漸清晰,但由於盜竊團伙流動性太強,難以確定其行蹤,案件偵辦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5月19日,民警收到線索,盜竊團伙近期在婁底漣源出現。民警立即驅車前往,成功將該盜竊團伙成員一網打盡!

網吧結“義” 19歲“大哥”教唆盜竊

▲民警赴婁底將盜竊團伙成員一網打盡

“你認我做大哥,我教你去盜竊。”審訊中,張某樂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 。張某樂是吳某某、吳某某、劉某在社會上認的“大哥”。由於四人平日花銷較大,又無穩定經濟來源,張某樂便萌生了盜竊的念頭。考慮到自己已年滿18歲,如果盜竊被抓將承擔法律責任,於是張某樂便唆使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吳某某等人外出盜竊,以此逃避法律的懲罰。張某樂的萬般盤算最終還是落了空。

目前,張某樂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吳某某等三人被依法行政處罰。

以案說法

只要不親自動手偷就不構成盜竊嗎?

當然不是。教唆犯了解一下。

我國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不滿十六週歲偷東西真的沒後果嗎?

當然不對。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公私財物的,處拘留和罰款。即使未滿十六週歲,行政處罰也是逃不過的。

另外,不滿十六週歲不是實施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八類重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警方提醒

對未成年人來說,未來有無限可能,

千萬別因一時糊塗,給人生留下遺憾。

(轉自:益陽公安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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