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9日上午9時,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貪污罪、受賄罪一案,該起案件爲 西烏珠穆沁旗法院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起進入審判程序的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李某作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爲,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罪,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各項犯罪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進行了舉證、質證,發表了辯論意見。目前,本案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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