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道》:剖析丁元英的經營模式,揭祕資本玩家爲何都愛用這招?

丁元英緣起要爲芮小丹書寫一個神話的請求,答應了幫助王廟村扶貧,從制定計劃到格律詩與樂聖達成戰略合作,前後耗時不過兩年。從商業經營的角度去看,成立公司到正常運營再到實現一定規模,兩年的時間一定屬於“神速”,但在丁元英的鬼手操縱下,這一切卻真的得以實現。

而在整個實現的過程中,丁元英的思路究竟是什麼?爲何他稱自己的行爲是殺富濟貧,他又爲何要說只是讓他們在井邊上扒拉一眼,能不能上來卻要看個人修爲呢?

我們先從模式開始說起。

01:經營策略

丁元英在王廟村考察了一圈以後,又把自己關在家中閉門思考了幾日,最終制定了如下的全盤策略。他先是依照王廟村現有資源,敲定了王廟村只生產和加工“”音響製品生產線中的機架、外箱等大架輔助產品,而精細化的如“功放”、“電機”、“電源”等精密設施則從市場上已有的成品公司採購,然後再進行一定程度的重新組裝。

(這一過程中所需要的啓動資金等支持,由於並未影響到模式運轉,此處不再贅述)

換言之,依託於王廟村的格律詩確實是一家有自己品牌、專利的音響公司,但他們真正的專利和技術只是在箱體制作、機架製作以及將各種精密儀器進行不同程度的組裝和搭建。

即在生產音響這條線中屬於高端技術的那一段,格律詩是並不掌握的

但由於王廟村在機架、外箱等產品上的打磨做的確實足夠精細,同時內部元件儀器的創新式重組後帶來音響聲音質感的大幅度提升,最終導致了格律詩生產的音響質量、外觀均不輸市場上已有的大型品牌製造商。

只不過東西好是一回事,能不能賣出去又是一回事。

走到此時,格律詩公司的創業元老葉曉明以及劉冰對接下來的格律詩運營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見解。

葉曉明認爲王廟村擅長、掌握的只是輔助器材(如機架)的生產和設計,而精密儀器則只能通過採購,而採購的價格原本就要比自己的生產成本偏高,兩項疊加之後,會導致原本機架生產降低的利潤空間,又被精密儀器採購的成本增加給抹去,最終導致格律詩即便是音響質量過硬,但總體售價並無優勢,與市場已有大品牌的價格無差別。

所以在葉曉明看來,既然無差別,同等價位下,市場肯定更能接受已有的大品牌,故而葉曉明覺得格律詩應該只專注於機架生產和售賣,劉冰持支持態度。

但主導格律詩的丁元英卻並沒有考慮和吸納這種想法,而是堅持了生產大件,採購小件,重組加工的高端化模式,並在北京租了寬敞的門面,又將打賭迎來的寶馬交給了格律詩北京公司使用,同時嚴控高價銷售,拒不降價。

從經營需要獲利的角度去看,獲利等於銷售量*單件利潤,在丁元英的模式下,此時單件利潤雖然高,但是銷售量的極度匱乏,讓格律詩北京公司業績難堪,而更加讓葉曉明等人不解的是“丁元英不但不願意降價,反而格外注意排場和宣傳力度”。

就在葉曉明他們充斥着各種不解和疑惑的時候,丁元英授意芮小丹安排了另一樁事,將格律詩音響在歐洲進行大肆推廣,並花錢買了一個“全球十大頂級音響測評”的虛名。

簡言之:此時的格律詩聲譽極大,品牌也在穩重上升,在同行的眼中,格律詩的背後一定有資金雄厚的財團支撐,但市場的接受和反應卻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而格律詩能否熬過這個過程,是葉曉明他們擔心的。

在煎熬的等待中,北京國際音響展覽會召開,由於丁元英的一再叮囑,計劃在展會期間成品的500套音響已經全部運至北京,而就在此時丁元英下了命令:所有格律詩成品音響大幅度降價,批發價從7600降至3400,零售價從11600降至3900,同時承諾如有質量問題,格律詩承擔10倍罰款。

由於格律詩前期在品牌營造方面的造勢,以及質量本身過硬,突然的大幅度降價迎來了市場的熱烈反饋,500對音響瞬間銷售一空。

但熱鬧的背後,卻是葉曉明等人的極度不滿,降價到這個幅度意味着利潤空間在刨除各項成本後所剩無幾,雖然尚有微利,但這樣的處理方式顯然不是他們能夠接受的,因爲即便需要降價刺激業績,也大可降到諸如5000這樣的中等臺階。

其後發生的事情,簡單概述如下:

由於格律詩的大幅度降價,導致了類似品牌樂聖遭遇到了市場的嚴重抨擊,市場認爲同等質量下格律詩即便降到這個幅度,也依舊有錢可賺,那賣的更貴的樂聖,豈不是賺的更多,一時間拋棄樂聖選擇格律詩的聲調很大。

而另一邊的樂聖,則在仔細的分析後得出結論:

依照目前的格律詩成品音響,他們的製作成本不應低於4000,那格律詩的3900便是虧本買賣,依照商業法的相關規定,格律詩此舉屬於惡意競爭。

樂聖據此起訴格律詩不正當競爭,然而樂聖測算的標準是依照自身生產以及其他同行生產的成本標準,繼而忽略掉了王廟村這樣的代加工模式下的低廉成本,最終導致敗訴。而在市場壓力、聲譽受損等多方壓力下,樂聖最終選擇了與格律詩各佔一頭的合作模式,從此格律詩正式融入市場,並擁有了穩定的盈利通道。

丁元英的“殺富濟貧”也就此功成。

02:要點分析

葉曉明與丁元英之所以產生分歧的點,是在於打一開始他們所設定的變現模式就是不一樣的。

在葉曉明的理解中,經營公司的變現模式天然性的就該是銷售,盈利則是銷售後產生的價差,而丁元英所設定的變現模式是直接變賣整個格律詩公司,這個變賣可以是完整變賣、也可以是部分變賣,甚至託管,而丁元英的這種變現還有個更通俗的名字叫“做大市值,資本套現”。

從商業經營的角度去看,葉曉明與丁元英都沒錯,甚至葉曉明的思路是最正統和最能夠持續經營的思路,那爲何丁元英沒有采用呢?

我們先說丁元英爲了實現“殺富濟貧”這個套現,做了哪些事情?

第一:打響品牌和聲譽,包括北京的門面、歐洲代理商、十大音響展等。

第二:嚴格控制價格,並堅決不容許任何形式的降價。

第三:嚴格控制王廟村產出的機架、外殼等產品質量。

第四:故意把價格降至樂聖能夠覈算出的成本價之下。

第五:誘導斯雷克跟進降價,伯爵電子假意收購。

第六:提前剝離和設定好,樂聖與王廟村從隸屬關係變成合作關係。

在這六招之下,格律詩品牌營造成功,樂聖起訴不成功,市場壓力逼迫下樂聖只得選擇合作,從而丁元英實現套現目的。

那樂聖有沒有可能堅決不與格律詩合作呢?從概率學角度是有的,但從商業邏輯角度這種不合作並不合理,如若樂聖不合作,同時他們又無法降低自身成本,即意味着他們產品的銷售價格無法下降,在市場供需的自我調節下,樂聖必然面臨銷售寒冬,寒冬來臨後整個樂聖搭建多年的生態鏈便會迎來瓦解(理論上樂聖的瓦解,也會導致依託採購樂聖器材的格律詩同步瓦解)。

我們再說回前面的問題,爲何丁元英不採用葉曉明的那種經營模式?答案有二,時間和觀念。

芮小丹留在古城的日子有限,同樣丁元英在古城的日子也有限,在有限的時間裏想要書寫一筆神話,那需要的自然便是大機遇和大手筆。

葉曉明所希望的模式在丁元英來之前王廟村就已經做過,無論是板材加工還是低端音響的製作,王廟村都已經嘗試過,但結局呢?

由於市場銷售的難度,王廟村的人員架構,註定了他們沒有好而寬的銷售渠道,同時農民又要忙於農耕等其他事物,又註定了他們無法持續和平衡性的去生產產品。

即在產品無法準時和均衡提供的前提下,另一邊的銷售渠道又無法做到快速銷售,那利潤自然也就不甚了了。

而格律詩此時的機架銷售看似不錯,但這個背後是北京大門面的支撐、前期農戶對質量的嚴格把控,如果時間拉長,不穩定因素的增多又會導致神話破滅,比如北京門面的成本上漲,農戶生產的質量起伏,也包括農耕時間的突然到來。

而最重要的是時間,兩年內這種模式無法產生大的變局,那丁元英也就無法實現答應給芮小丹的那個神話。

我們再說觀念,丁元英在與韓楚風的聊天中說到了“扒拉在井邊看上一眼,能不能跳出來的便要看他們自己”,這裏的“自己”主要是指葉曉明三人,也包括王廟村的普通村民。

我們透過丁元英所說的文化屬性去分析一二,劇中王廟村的百姓信奉主,把致富的願望部分寄託給了上帝,他們習慣了小打小鬧和貧窮,而幾十年下來這樣的現狀之所以沒有改變,是因爲耐力不夠,文化屬性不搭。

常規銷售機架的模式雖然短期有利潤,但這種利潤微小且漫長,在某一段訂單不穩定的時期之後,王廟村或許便會再次回到從前的生存狀態中去,故而只有快速、劇烈的打破(比如被樂聖收購,見到了鉅富的可能性)纔可能會將他們猛然間拽上另一個層次,這是改變他們觀念的唯一可能性,同樣葉曉明三人也是如此,由於弱勢文化屬性在他們的性格里已經生根發芽,想要拔高就需要要用猛藥。

但終究,能否跳出弱勢文化的藩籬(也就是丁元英口中的井),依舊取決於葉曉明等人的造化。

故而從時間角度,丁元英只有選擇套現模式,從觀念角度即從根子裏扶貧,他同樣只能選擇套現模式。而套現,便意味着有人出錢,這個出錢和被殺了的富,最終變成了樂聖。

丁元英的這套模式,往簡單了說是碰瓷往復雜了說是借力打力但終究難逃投機和算計之嫌,時至今日也依舊有人在用丁元英的模式在大發橫財,他們不需掌握核心技術,只需把外表做的光鮮亮麗,然後不斷的渲染、造勢,最終套現、離場,而離場後是否是一地雞毛?則要看這個人是否還有道德底線,從這一點去看丁元英是在留住底線、保住良知的範圍內最大化的殺富濟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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