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汽夏利“催賬”拜騰:10月底前須支付完成收購費

來源:經濟觀察網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童鋒亮 一汽夏利的資產重組事項又有了新進展。

6月2日,*ST夏利發佈公告稱,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一汽夏利”)與南京知行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知行”)、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華利”)、天津一汽夏利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夏利運營”)四家公司在天津簽署了《關於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之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和四方協議書之補充協議(二)》(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據瞭解,補充協議主要由兩部分組。一是將《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第4條“交割和交割時應交付的文件”第4.02款約定整體刪除。二是南京知行同意將對其在《產權交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項下的剩餘欠款(人民幣4.7億元)做出妥善安排,並明確如下的還款計劃:在本協議簽署後,南京知行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35億元;在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全部剩餘的2.35億元。如南京知行逾期償還,仍應當按照《產權交易合同》和《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這意味着,若該協議生效,一汽夏利將不再控制一汽華利,也不再將其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同時,隨着南京知行欠款的付清,在2020年一汽夏利還將增加當期利潤約8億元。藉此,一汽夏利趕在資產重組前夕又甩掉一項不良資產,此舉一定程度上維護了上市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

相關信息顯示,南京知行是新造車品牌拜騰汽車的主體公司。2018年9月27,一汽夏利曾發佈公告,將全資子公司天津一汽華利汽車100%股權轉讓給南京知行,轉讓價格爲1元,股權轉讓完成後,拜騰汽車將正式接手一汽華利,並獲得乘用車生產資質。但作爲交換條件,南京知行同時還需要承擔一汽華利8億元的債務。

隨後,一汽夏利與南京知行簽署了《產權交易合同》以及《關於天津一汽華利汽車有限公司之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在《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第4.02款中,雙方明確提到:在工商登記變更後,至2019年4月30日並實現償債金額80%前,一汽華利不變更執行董事,一汽華利的具體經營由一汽夏利進行決策。此外,自評估基準日至2019年4月30日並實現償債金額80%前,一汽華利的日常經營損益(不含歷史因素造成的損益)由一汽夏利享有或承擔。

根據*ST夏利的公告顯示,目前南京知行已向一汽夏利支付了1元股權轉讓金,並於2018年10月15日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同時,南京知行還向公一汽夏利支付了華利公司應付職工薪酬5462萬元。但在債務方面,南京知行卻僅代一汽華利向一汽夏利支付了3.3億元債務,目前尚有4.7億元債務未協議按期償還。

由於債務的逾期,根據《產權交易協議補充協議》的約定,一汽華利的日常經營損益(不含歷史因素造成的損益)也由一汽夏利享有或承擔。不過,隨着一汽夏利重大資產重組的推進,其剝離不良資產的需求也變得緊迫起來。去年12月8日,一汽夏利發佈了資產重組方案,方案顯示,一汽股份將持有的全部一汽夏利股權無償劃轉至鐵物股份,同時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購買中鐵物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控股權,鐵物股份將成爲一汽夏利的控股方。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資產重組相關約定,一汽夏利還需將現有全部資產和負債置出至一汽股份指定下屬子公司。爲此,今年4月一汽夏利成立了一家全資子公司“一汽夏利運營”,負責承接一汽夏利的債權債務。此番四方協議中夏利運營即承繼了一汽華利的相關債務債權,按照補充協議約定,未來夏利運營將承繼一汽夏利在前述《產權交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補充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未履行完畢的債權債務。

目前,有關債權債務轉移工作的整體安排補充協議已經過一汽夏利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該會議將於6月22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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