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瞭解情況後,呂城中隊值班人員迅速展開調查,調取了過事發地長達13餘小時的監控,發現肇事車輛爲蘇L96***號小型普通客車,經工作,駕駛人李某某如實陳述了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並於5月24日上午到呂城中隊投案。5月23日7時左右,呂城中隊接到報警:楊某停放在丹陽市呂城鎮荷花池小區內的一輛小型轎車被撞,肇事車輛逃逸。

5月22日上午,市民葉先生將寫有“爲人民辦實事 人民的好警察”的錦旗送到了市區中隊,對中隊民警放棄休息、克服重重困難,破獲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謝。

2020年5月4日13時30分,一電動車駕駛人駕駛紅色電動自行車沿丹陽市丹金路西側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駛,行駛至該道路“東門菸酒店”門前路段處,撞上沿該道路由北向南行駛的戴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車後坐乘坐着葉某某),造成戴某某和葉某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電動車駕駛人駕駛電動自行車逃逸。接警後,市區中隊組織精幹警力,調取周邊監控鎖定車輛顏色、車輛大致車型及行駛方向,並安排人員拿着監控截圖沿街進行走訪調查,歷時兩天多在市區某飯店終於排查到逃逸嫌疑人王某某。2020年5月7日辦案民警成功查獲肇事者王某某以及肇事車輛。

5月23日7時左右,呂城中隊接到報警:楊某停放在丹陽市呂城鎮荷花池小區內的一輛小型轎車被撞,肇事車輛逃逸。接到報警後,當天值班民警戴國良、輔警宋丹華立即趕往現場,經瞭解,被撞車輛於22日20時許停放在該處,被撞受損部位預計維修費達萬元。

瞭解情況後,呂城中隊值班人員迅速展開調查,調取了過事發地長達13餘小時的監控,發現肇事車輛爲蘇L96***號小型普通客車,經工作,駕駛人李某某如實陳述了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並於5月24日上午到呂城中隊投案。

5月25日下午,報警人楊某帶着錦旗來到呂城中隊向當天值班的民警、輔警表示感謝。

(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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