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新披露的2020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仍由於致華主持工作,也就是說,三峽人壽總經理一職自安逸民離職至今一直處在空缺狀態。原標題:三峽人壽一季度償付能力驟降七成 違規銷售產品組合被禁止新產品備案6個月。

原標題:三峽人壽一季度償付能力驟降七成 違規銷售產品組合被禁止新產品備案6個月

記者 吳敏

近日,三峽人壽因違規銷售產品組合,高調宣傳保證收益率高達6%,且主附險保障嚴重失調,被監管點名通報,並叫停新產品備案6個月。

業內人士表示,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6個月不僅會影響到保險業務銷售業績,還會導致公司償付能力下滑。這對成立兩年多的三峽人壽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該公司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三峽人壽今年一季度淨利潤虧損5170萬,虧損幅度同比擴大近6倍,償付能力充足率也從上一季度的501.36%驟降七成至150.45%。

重疾險異化成理財險遭監管處罰

6月3日,本報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近日對三峽人壽違規銷售產品組合情況進行了通報。

通報內容顯示,4月19日,某公衆號發佈《號稱“保證收益率6%”的三峽惠民保,真的不打臉?》,反映三峽人壽“三峽福惠民保重大疾病保險”(以下簡稱“主險”)和“三峽附加惠民保兩全保險”(以下簡稱“附加險”)構成的“三峽惠民保”產品組合宣傳保證收益率高達6%,且“主險發生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後,附加險現金價值減少爲零,保險責任終止”的設計模式,可能誘發被保險人罹患重疾但不申請理賠的行爲,背離重疾險保障初衷。

對此,監管部門進行覈查後發現,三峽人壽產品組合銷售規則不合理,且在銷售過程中發現相關風險後未及時釆取有效管控措施。

具體而言,截至2020年4月20日,已售產品組合中主附險的件均保額比例爲1:46,嚴重背離附加險從屬於主險的基本設計原則。

與此同時,所有有效業務保險金額爲13.55億元,但主險保險金額僅有1.4億元,“重疾+兩全”的產品組合嚴重異化爲理財產品。

另外,針對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康代理”)在銷售中存在的主附險搭配比例嚴重失調問題,三峽人壽向華康代理發出了風險提示,但在發現主附險種搭配嚴重偏離重疾保障本源的情況沒有明顯改善後,未有實質性整改舉措,直到網絡文章曝光相關問題,才停止與華康代理的合作。

銀保監會認爲,上述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依法對三峽人壽採取禁止新產品備案六個月的監管措施,並要求三峽人壽立即開展中介渠道業務清理整頓工作,強化銷售行爲和銷售渠道管控,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位險企高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對保險公司的影響會比較大,如果產品下架,也就說明這個產品不能賣了,同時又沒有新的產品可以替代,或者說你現在正在計劃出一些新的產品,也談好了要在哪些渠道上線,甚至談好了合作,結果因爲你不能申報,所以也就沒有可上線的產品,那那原本合作的渠道可能就要拱手讓給競爭對手,因爲你沒有產品。另外,如果產品下架了,那麼老客戶不能續保,新客戶又沒有新產品可以對接,就會丟失很多的客戶以及潛在客戶,嚴重影響到銷售業績。”

另一位保險公司內部人士亦告訴本報記者,禁止申報新備案產品6個月也會導致公司償付能力下滑。這對償付能力已經大幅下降的三峽人壽無疑是雪上加霜。

總經理仍空缺 25%股權遭質押

資料顯示,三峽人壽是重慶市委、市政府支持,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全國性保險金融機構,同時也是第一家總部位於重慶的中資壽險公司。於2016年4月獲批籌建,於2017年12月21日獲批開業,註冊資本金爲10億元。

近日,三峽人壽公佈的2020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一季度三峽人壽的保費業務收入7.37億元,較上年末增長了近8倍,但淨利潤卻虧損5170萬元,同比虧損幅度擴大585%。

事實上,自成立以來,三峽人壽一直處在虧損的狀態。成立首年,該公司即虧損5795.6萬元,去年虧損1.19億,虧損幅度同比擴大105.35%。

同時,受到監管重點關注的償付能力指標也連續5個季度下滑。2019年1-4季度,三峽人壽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2515.99%、1983.03%、730.75%、501.36%。

進入2020年一季度,三峽人壽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進一步驟降至150.45%,降幅高達70%;對比2019年一季度的2515.99%,償付能力指標已下降達2365個百分點。

但作爲初創型險企,虧損無可厚非,但頻繁的人事變動就顯得有些浮躁了。

僅2019年,三峽人壽就有四大核心高管職位發生變化,包括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首席風險官、監事,總經理一職仍處在空缺狀態。

其中,現任副總經理變更爲於致華、徐永偉;前任總經理助理姜睿離職,楊婧爲現任總經理助理;前任首席風險官劉文宇離職,劉再輝爲現任首席風險官;前任監事張海生離職,現任監事有黃中華、林子毅、王中合。而首席風險官劉文宇任期僅有2個季度,便辭去該職務,目前任該公司財務負責人兼財務會計部總經理。

作爲三峽人壽籌建成員之一的安逸民,於2018年6月被監管部門正式任命爲總經理,任職僅半年就離職了。2018年12月21日,指定董事長黎已銘爲公司臨時負責人,代行總經理職權。自2019年5月,擔任三峽人壽副總經理的於致華被標註爲主持工作。

最新披露的2020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仍由於致華主持工作,也就是說,三峽人壽總經理一職自安逸民離職至今一直處在空缺狀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而言,一家公司的發展戰略一旦確定,需要持續地經營推動,用較長的時間才能實現戰略目標,而高管的頻繁變動,則有可能造成戰略的不斷變化以及經營思路的改變,不利於公司在審慎決策的基礎上持續推動戰略目標的實現。”

另外,該公司還存在25%股權被質押的情況。

三峽人壽股東有6家。重慶渝富資產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高科集團有限公司、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江蘇華西同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均持有20%股權,並列爲第一大股東;重慶迪馬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持股15%;重慶中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

其中,江蘇華西同誠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外質押了全部所持三峽人壽20%的股權;重慶中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外質押了全部所持三峽人壽5%的股權。這意味着,三峽人壽有25%的股權處在被質押的狀態。

一位保險業專家向本報記者表示:“股權質押股東將保險公司所持有的股權質押出質的目的在於獲得融資。股東出質融資對於保險公司來並沒有直接的影響,只有當股東無法按照約定償還融資貸款時,債權人才有可能對出質的股權進行處置。但是,若保險公司的股權被債權人處置,此時就會對保險公司的經營造成影響。”

朱儁生也指出,股權質押本是一個正常的商業行爲,一般而言,國有保險公司的股權質押相對較少,而民營保險公司的股權質押更普遍,因爲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相對較窄,保險公司股權是質量相對較高的押品,融資比率比較高,質押融資是很多企業的選擇。但如果個別股東有過於激進的質押融資行爲,會加大自身流動性風險,進而危及險企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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