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23時55分,長春交警南關大隊東安屯網格長趙志強在執勤的過程中發現一輛輕型貨車停在馬路中央,民警上前查看發現擋風玻璃上夾着一張舊罰單,但是罰單日期顯示的是5月22日,駕駛員心存僥倖試圖用舊罰單矇混過關,隨後民警果斷給該車再次開具一張新的《違法停車告知單》,貼在駕駛室擋風玻璃上。

民警藉此提醒廣大車主,不要貪圖一時之便在禁停路段違法停車,以免阻塞交通釀成事故,更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以爲使用過期罰單作僞裝就能逃避處罰。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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