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網訊(記者 高媛媛)生態興則文明興。當前,宿遷正在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其中揚塵污染防治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中之重。爲了加強揚塵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衆健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宿遷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爲全市揚塵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共五章37條,主要規定了總則、防治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實現揚塵污染防治全民共建共治共享,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切實增強市民的藍天幸福感。

對症下藥,立法防治揚塵污染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市城鄉建設步伐明顯加快。但在大力推進中心城區擴容提質的過程中,建設單位的不規範施工、物料運輸車輛的隨處遺撒等造成了嚴重的揚塵污染問題,給羣衆的生產生活帶來很大影響,也成爲大氣污染主要原因之一。

而《大氣污染防治法》對揚塵污染防治雖然有所要求,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導致監管作用難以有效發揮。爲此,出臺一部專門治理揚塵污染的單項地方性法規顯得尤爲迫切。

立良法,治揚塵。2019年10月29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宿遷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既細化防治措施,更明確防治責任。一方面明確了城市、鄉鎮建成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的共性要求,另一方面又規定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構)築物拆除工程施工等個性化防治措施,體現實用性、科學性、可操作性。”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翁萬里說。

據介紹,《條例》所指揚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建(構)築物拆除、物料堆放與運輸、園林綠化施工、道路養護與保潔、裝飾裝修、預拌混凝土及砂漿生產等活動以及裸露地面產生的粉塵顆粒物對大氣造成的污染。而在所有揚塵污染中,建築工地的揚塵最爲嚴重。

因此,《條例》明確,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工程施工,不僅要符合在施工工地周圍設置密閉圍擋或者圍牆等具體7條共性措施外,還要符合下列規定:施工工地的作業區、生活區進行混凝土硬化,道路強度、厚度、寬度滿足安全通行、衛生保潔的需要;建築施工腳手架外側設置密目式防塵網,拆除腳手架時採取先清理殘留灰渣或者噴霧加溼等防塵抑塵措施;樓層內、高空平臺的建築垃圾清理,採取灑水、噴淋等防塵抑塵措施,並密封清運,禁止高空拋撒。

亮劍揚塵,確保有效治理污染

提起建築工地,不少人腦海中就會浮現出塵土飛揚的場景,只要有車輛經過總會帶起一陣小型“沙塵暴”。

如今,建築工地上早已是另一番景象:上百個噴頭噴霧抑塵、揚塵監測用上“高科技”、渣土車出門三層沖洗……5月29日上午11時,在宿遷經開區熙悅上宸項目現場,只見白色水霧從高空塔吊上不斷飄散,工地上水汽瀰漫。

“這是我們的塔吊霧化噴淋系統,覆蓋半徑50米,直接針對高空揚塵。”項目負責人王星星介紹說,除了塔吊噴淋,工地圍擋噴淋系統也有上百個噴頭,全場噴淋系統每兩小時啓動一次,可移動的霧炮車能夠解決臨時出現的揚塵點。

此外,現場施工嚴格按照《條例》要求進行落實:臨時道路硬化處理,大門出入口設置自動沖洗平臺,場內佈置揚塵監測儀,實施監測場內PM2.5及PM10數據並與環保平臺聯網。由於開啓了精準治塵的新模式,雖然施工現場熱火朝天,但整個工地依然空氣清新、乾淨整潔。

據市住建局質量檢測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我市啓動了全市範圍內的建築工地揚塵污染集中整治提升行動,同時加大督查頻率,對工地不定期開展巡查、督查,並將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交辦屬地責任單位並督促落實整改,對發現嚴重違規問題一律查處到位。

“現在的建設工地管得很好,每天路過,門口都是乾乾淨淨的。”家住富康路的市民徐晶晶對附近建築工地的揚塵防治措施很是滿意。

市民的感受就是《條例》實施的最明顯成效。更可喜的是,隨着《條例》的深入實施,施工單位對揚塵治理的態度也有了明顯轉變。“與其被停工損失大錢,不如花小錢來新增抑塵設備。”宿城區楚韻麗都項目施工負責人說,有效管控揚塵,既盡到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又樹立了企業的良好形象。

共同參與,形成社會治理合力

揚塵污染防治,涉及不同部門的職責,《條例》對職責分工也給出明確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統籌協調、信息共享和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組織劃定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區,督促有關主管部門履行管理職責。重點明確了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城管、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職責。

“揚塵污染防治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公衆參與、建設施工單位負責的原則,哪裏有‘污染源’,哪裏就有一套解決方案。”翁萬里說。

在運河宿遷港,有一個7萬平方米的物料堆放場。記者在現場看到,所有的砂石、水泥等物料都覆蓋了綠色防塵網,出入口內側安裝了車輛沖洗設備,車輛沖洗乾淨後才能駛出。

“我們通過覆蓋防塵網,抑制堆料揚塵,同時定時灑水、沖洗道路,嚴格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防治措施,正加快建設綠色港口。”市港口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杜松利說。

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運河宿遷港的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宿城區污防辦督查組組長高玉寶告訴記者,爲了督促港口的揚塵污染防治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督查組每週不定期到港口巡查一次,“有時是白天來,有時是晚上來,都是不打招呼、直奔現場。”

強監管,嚴問責。《條例》還用9條詳細規定了違法行爲的法律責任,對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未採取揚塵防治措施的、貯存堆放易產生揚塵物料的單位和預拌混凝土及砂漿生產企業未採取揚塵防治措施的,包括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配合監督檢查,或者接受檢查時弄虛作假的,都明確了具體法律責任。

揚塵污染防治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條例》的施行,讓揚塵管控有了更好的法律依據,有力推動了工地揚塵管控水平提升。下一步,我們持續推進對《條例》的宣傳發動,加大檢查監管力度,確保《條例》落地生根,切實爲我市揚塵污染防治提供保障和支撐。”翁萬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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