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尚青龍

日前,青島市發改委、教育局聯合下發通知,青大附、超銀等13所民辦學校今秋學費、住宿費標準公佈。

根據《關於確定部分民辦學校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的通知》,按照“鼓勵民辦教育發展、適當控制漲價幅度、放管結合”的原則,結合民辦學校現行收費標準和申請調整的收費標準,發改、教育部門在覈準時適當控制了調價幅度。允許各民辦學校在政府指導價範圍內根據自身辦學水平、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生源地經濟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收費標準,並在招生前通過門戶網站、公衆號、公示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和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此次調整收費標準,僅限於2020年秋季入學新生,老生繼續執行入學年度的收費標準。《通知》未涉及的學費、住宿費項目收費標準不超過本校上年度收費水平。原則上,三年內各民辦學校收費標準不得超過該覈定的最高收費標準。

《通知》規定,受疫情影響,給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辦學成本和收費標準測算帶來不確定性。鑑於此,2019年度新建民辦學校的2020年秋季開學新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本校上年度收費水平。

《通知》規定,按照分類指導、平穩有序推進的要求,自今年秋季開學起,擬將部分發展定位高端、辦學投入大、師生配比高、小班制特色化教學的民辦學校納入第二批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範圍,由民辦學校自行申報。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民辦學校可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申報認定:1.發展定位高端,面向培養國際化、專業化、特色化人才;2.辦學投入大、軟硬件設施配備達到國內一流水平;3.師生配比原則上不低於1:6;4.小班制特色化教學,原則上每班不超過25名學生;5.生均培養成本超過4萬元。

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可於2020年6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提報申請。經青島市教育局、青島市發展改革委共同審覈認定後向社會公示。試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將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發展定位、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並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收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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