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曝光!酒後駕車的“老鐵們”!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九大隊民警在左權南服務區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晉H 牌照的轎車形跡可疑,像是在刻意躲避民警。民警立刻攔停車輛上前檢查,該駕駛員果然“不負衆望”,車窗剛搖下,便有酒味散發出來。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經檢測,該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爲74毫克,達到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按照法律規定,民警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案例二

2020年6月3日16時30分許,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五大隊民警在轄區滄榆高速窯窪收費站開展交通違法查處行動中,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爲。

執勤民警在檢查車輛過程中,發現保德縣駕駛人韓某有酒駕嫌疑,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高達122mg/ml;隨後進行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果爲74.09mg/ml,韓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爲確鑿無疑。

大隊依法對韓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在詢問中,韓某陳述自己因家庭瑣事心情不好,借酒澆愁中午獨自喝了兩杯酒;下午駕車就被民警依法查處。

案例三

2020年5月26日21時12分許,呂梁交警支隊中陽大隊民警在金羅大橋進行交通安全巡邏時發現一輛無牌農用三輪車在道路上行駛,隨即將其攔截,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股酒味,在詢問駕駛人是否飲酒時,只見駕駛人劉某言語吞吐,經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駕駛人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爲46mg/100ml,爲飲酒駕駛違法行爲。

隨後民警將其帶回中隊批評教育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規,對其無牌和酒駕違法行爲,給予處罰。

案例四

6月5日,運城交警支隊垣曲大隊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爲。

當晚,民警在垣曲縣友誼路濱河西路口西300米處設卡路檢路查,晚20時43分,執勤民警在對一輛號牌爲晉MSCXXX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張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吹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人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爲5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爲。

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張某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Tips

酒駕的影響

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這句老生常談的話始終無法引起某些心存僥倖駕駛員的重視。那接下來,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受過刑事處罰帶來的影響:

家庭影響:

個人違法犯罪行爲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的機關事業單位招錄及入伍和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如果家長有犯罪行爲的話,子女等直系親屬不能參軍入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考中,類似的影響同樣存在。報考公安一類公務員的話,如果父母等直系親屬在服實刑的話,政審方面肯定是通不過的。如果是其他部門的編制內工作人員,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有此類情況者不能錄取,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會帶來一定影響,同等條件下肯定是擇優錄取。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0條的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這是刑法中的設置的前科報告制度。

個人影響:

在大量的法律法規中,對曾經違法犯罪的人員設置了重重職業和行爲的限制,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以下行業均不得錄用:

1.公務員

2. 法官

3. 人民法院書記員

4. 人民陪審員

5.檢察官

6. 人民監督員

7. 警察

8. 律師

9. 基層法律服務人員

10. 公證員

11. 司法鑑定人員

12. 外交人員

13.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

14. 行政執法人員

15. 教師

16. 幼兒園工作人員

17. 執業醫師

18.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

19. 會計

20. 註冊會計師

21. 期貨從業人員

22.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人員

23. 企業破產管理人

24. 保險精算師

25.保險經紀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26. 保險營銷員

27. 拍賣師

28. 典當行業從業人員

29. 直銷工作人員

30. 專利代理人

31. 證券從業人員

32.證券、期貨投資諮詢從業人員

33. 導遊

34.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

35. 基金會董事長、副董事長、祕書長

36. 民用保障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人員

37. 註冊建造師

38. 註冊安全工程師

39.註冊測繪師

40. 公安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人員

41. 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

42. 鎖具修理經營者

43. 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保安人員

44. 保安

45. 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

46.土地估價師

47.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

48. 拒絕護照簽發

看到這兒,小編希望那些心存僥倖的駕駛員,好好掂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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