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人生而平等,是现代文明强调的观点。在我们看来,人类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应该享有平等、自由、公正的权利。

不过在古代,实现公正,得到自由,是很难的一件事儿。在中国商周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分封制度,逐步强调尊卑,不断地加强礼法。

随后历朝历代,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更是深化了等级制度的建设。

元朝是一个外族上台的时代,他们为了完成自己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更是实施了民族限制政策,建立起了等级制度。

本民族被看作第一等,其他民族又被分成了三个等级,每个级别的待遇是不同的。

蒙古帝国

这样的差别对待,使得元朝统治者加强了自己的统治,随着元朝后期的动荡,这项制度逐渐瓦解,民族的等级制度也随之失败。

那么这个等级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汉人真的处于食物链底端吗?

一、继承传统,维护权威,四等人制度建立

(一)继承传统,建立等级制度元朝其实不是第一个建立民族等级制度的朝代。早在蒙古族统治全国之前,就已经存在民族上的差异,辽金时期就出现了民族差异对待的雏形。

《辽史》中就记载了:“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随后这个外民族统一中原的政府,自然也开始效仿传统。不过,“四等人制”也并非是元朝统治者专门设置的,这是后世学者根据史实提出来的名称。

元朝统治者是没有直接颁布法令进行等级划分的,而是通过征服地区民族的顺序进行设置的民族等级秩序的划分,并根据其所在民族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分配。

(二)待遇各异,发展等级制度元朝统治者把民族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类是以统治阶级为首的蒙古人为第一等人,第二等人是色目人。

色目的意思在前代已经有了详细的解释,《唐律疏议》中说“以其色目非一,故云之类”,也就是指各种肤色的人群。

元朝军队

到了元朝时期指的就是来自中亚和欧洲其他民族的人这类人享有很高的权力,既可以担任政府职务,而且还能参与科举制度。

第三等人指的就是汉人,这里的汉人多是来自金代、宋朝的遗民或者是受到汉文化影响的高丽、契丹、女真等民族的人。

最后一等人,被称为南人,指的是刚刚投降的汉人。

《元典章》作为元朝的制度书,其中就有着这样的规定,“蒙古人杀死汉人,只需仗刑五十七下,付给死者家属烧埋银子即可;汉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以死刑,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

可见统治者差异对待的态度是多么的苛刻。

《元典章》中除此以外,还有很多针对第三第四等人制定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规定只受用于下层群体,而作为上层登记的人是不受这些约束的。

这样按照驯服时间来划分等级的做法,可以看出这个朝代对于政权的在意与害怕。

对于先降服自己的人,是宽容对待,对于最后征服的群体,是采取掠夺粗暴对待,这是这个朝代的弊端。

二.、民族融合,元朝发展,北方汉人地位高

先秦时期,我们的国家就已经开始了民族融合,国家建立了大一统的先例,随后历朝历代想要统治全国;

秦朝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匈奴、鲜卑等民族也不断卷入中原地区的纷争之中,也是民族融合的一个好时期;

宋朝是汉人掌权,又由于这一时期各方面发展的都很好,国家也是很重视民族的融合与繁荣。

有了这些先例,元朝自然也不敢太放肆,对于北方快速降服的汉人,元朝还是以礼相待的。

元朝统治者也明白文人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元朝的统治者其实也是认同中原文化的。

不仅从《易经》中取“至哉坤元”为国号,而且,他们对于汉族的上层知识分子还是很重视的。

刘秉忠、丘处机被重用,就可以看出来这时期北方汉人的地位还是相对较高的。

还有一群北方的汉人也是广受元朝统治者的重视,那就是早期归顺于蒙古族的汉人地主阶级。

这群人他们有能力,有力量,元朝统治者自然不敢轻举妄动,既然服从了自己,就没必要计较那么多.

况且对方手里的力量也不容小觑,于是这群统治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力也就对这群北方的汉人们比较放松。

郭守敬

郭守敬,就是其中一个,他还没有登上元朝的历史舞台的时候.他的爷爷就已经和元朝统治者的亲信打好了关系,再加上郭守敬这个人识时务,所以能够被元朝统治者所喜爱,这也是自然的。

虽然元朝管理汉人进入军队,但随着元朝的不断发展,军队里汉族人数也在不断地扩展,这也可以看出来,当时汉人的地位其实也没有那么低。

而且这些早期投靠元朝的汉族地主,还享有很高的权力,甚至比那些蒙古族下层人民享受的权力还要多。

这些下层的蒙古族人民,虽然名义上是第一等,但是仍然要受到严重的剥削,既要承受沉重的徭役,还要上交昂贵的赋税,这样的生活状态,也使得这群百姓痛苦不已。

三、 加强管理,巩固统治,四等人制度发展

元朝是外族当权,建立种族制度,自然是为了加强本民族的地位,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利益。

尽管蒙古族人靠着弓弩强兵从大草原来到了中原地区,但是他们的人口数量较少。面对着汉族这个庞大的民族,内心自然是害怕的,所以种族上差别对待,就给这些少数的人群一股力量。

成吉思汗

在官员任职上,以本民族人才为主,但是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还是想利用一下汉族地主阶级的力量,所以也会任用这群人。

但同时又为了大权的稳定,他们就变着法的使用着等级限制的办法来削弱汉族人员的力量。

传统的观念认为中原地区的文化是正统文化,其他周围的文化被认为是“蛮夷文化”。

蒙古人建立了自己的王朝,统治了汉人,自然不愿意看到自己民族的文化被歧视。因此重视自己的文化,减弱汉文化的影响力似乎成为了统治者的任务。

蒙古族普遍汉文化水平不高,受教育程度低。所以这就导致了他们为了保障本民族人群的生存,就开始对科举制度下手了。他们支持蒙古人参与科举考试,却限制汉人参与考试。

古代的人想要入仕途,有推选、继承、科举三条道路,从隋唐建立科举制度以后,科举制度就成为了最主要的方法。

然而元朝,却对这样本来公平的考试做出了不公平的对待,既不利于元代文化的发展,也为元朝后期人民的起义埋下了弊端。

同时,他们按照归顺时间的长短,还将汉族人民分化为两个级别。第三等的汉人享受的权利比第四等的要多一些,这就使得汉民族内部出现了分歧。

农民起义

从而使得民族凝聚力丧失了,这也成为元朝灭亡的一个伏笔。

四、等级害人,起义不断,等级瓦解朝代灭

虽然元朝出现了等级制度的局面,但是也出现了社会繁荣的时候。

元朝时期的国土面积一度达到了顶峰,元曲文化也为中国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就连朱元璋也曾经说过元朝其实没有那么差。

“元虽夷狄,入主中国,百年之内,生齿浩繁,家给人足,朕之祖父亦预享其太平。”

不过,元朝虽然征服了中原地区,有很好的条件,但是却没有好好利用,反而实行等级差异对待的方式。

就使得元朝放弃了民族融合的好机会,虽然这一项制度巩固了元朝的政治,但是长期的不平衡发展状态,也使得人民苦不堪言,人民崛起对抗元朝的事例屡见不鲜。

到了元朝末年,底层受欺压的百姓不断揭竿而起,这个马背上的王朝最终被农民起义打败了,这样就标志着民族不平衡发展的局面结束了。

农民起义

元朝的覆灭与他的歧视性民族对待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同时,元朝后期的贪污成风,政治动荡,社会矛盾不断加剧,使得这个王朝最终退出了中原地区,回归到他们的大草原之上。

结语:

元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时期,这是一个辉煌的时代,也是一个不平衡的时代。

虽然国家没有颁布法令规定人的权利,但是各方面的限制还是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也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弊端。

研究古代社会制度的轨迹,它不仅反映出了元朝社会政治的黑暗,还可以清晰的看出古代人民生活地位的情况。

这只是元朝历史发展的一面,却仿佛让我们看到了元朝社会的缩影。

了解这一事件真相,有利于我们了解元朝历史,更让我们引以为戒,保障人民的权利,让人民享有自由、公正、平等的权利才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参考资料:

《蒙兀儿史记》

《元史》

《元代社会の三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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