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蓬國

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獲悉,網友舉報疑似“滴滴司機性侵直播”事件調查結果出爐:系河南一對夫妻自導自演色情表演獲利,目前二人已被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車某濤郜某琦二人系夫妻關係。2020年6月10日凌晨,二人以盈利爲目的,在車某濤名下的白色長安車內,通過車某濤手機上安裝的某非法直播平臺APP,以網約車司機迷姦女乘客爲噱頭,公開進行淫穢色情表演,吸引他人觀看,挑戰社會公序良俗,突破道德底線,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目前,犯罪嫌疑人車某濤、郜某琦已被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6月13日人民網)

“滴滴司機直播性侵”事件被證實是假的,系涉事夫妻二人自導自演的色情表演。我以爲,爲牟利而“表演犯罪”也是犯罪,公關機關應順藤摸瓜,徹查色情直播的犯罪鏈條並重拳打擊。

強姦是嚴重犯罪,居然有人敢“直播性侵”,實在駭人聽聞。雖然該事件已被“證僞”,但已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涉事人員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國《刑法》規定:以牟利爲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滴滴司機直播性侵”當事人爲了牟利而直播表演性侵,無疑屬於“製作、傳播淫穢物品”行爲,觸犯了刑法。由於當事人並沒有表明該行爲是“表演”,他們在邊直播邊與網友互動過程中,故意製造犯罪真實發生的假象,實際上就是在宣傳、鼓動性侵犯罪。這不僅超越了道德底線,也踐踏了法律尊嚴,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按“情節嚴重”進行量刑。“直播性侵”還打着“滴滴司機”的旗號,是對滴滴的栽贓陷害,當事人應該公開對滴滴道歉並賠償損失。

涉事直播平臺同樣應該受到法律嚴懲。鄭州警方的通報把它稱“某非法直播平臺”,如此遮羞實在沒道理。《新京報》覈實到該平臺爲地下色情直播平臺“星戀直播”,並向國家網信辦在線舉報。6月12日凌晨4時許,《新京報》記者發現,星戀直播平臺上,仍有約二十多位女主播進行在線直播,其中不乏脫衣舞等色情表演。“星戀直播”作爲一個色情直播平臺,長期宣傳色情和犯罪,對社會風氣和治安造成惡性影響,公安機關應該堅決將其取締,並將相關人員繩之以法。

總之,“滴滴司機直播性侵”雖然是“表演犯罪”,但本身也是犯罪,公安機關不僅要讓涉事人員和直播平臺受到法律制裁,順藤摸瓜,徹查其他色情主播和其他色情直播平臺,將他們一網打盡,淨化社會風氣,捍衛法律尊嚴和人間正氣。(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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