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记者郑阳 杨诗野)近日,辽宁省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6月18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君明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了该文件出台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段君明介绍,今年辽宁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有29.27万人,较去年增加4700人。受疫情影响,目前辽宁省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尚未全面恢复,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同时辽宁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速趋缓、社会投资减少,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等未完全实现达工达产,用工需求不足。此外,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优化岗位结构,岗位有所减少。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更有针对性的举措。

辽宁省委、省政府一直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若干举措》从解决高校毕业生“人到哪里去”、补贴政策“资金哪里来”、工作任务“谁来抓落实”三个问题入手,以真招实策、真金白银、真抓实干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措施协同性较强——实现了企业吸纳用工、毕业生自主创业、升学入伍、基层招录选聘和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体等各项措施的无缝衔接;同时兼顾了政策的公平性、政策优化精准性和操作灵活性。

《若干举措》包括四个部分共17项措施。

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一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实施援企稳岗扩岗计划,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二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也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三是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困难条件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四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实现就业的,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为省内高校符合困难条件的和应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通过以上措施,减轻企业人工成本负担和毕业生就业成本,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有效扩大今年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创造更加有利的就业环境和空间。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在承担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单位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三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四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省里每年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500万元的专项补贴。在加强重点创业平台建设过程中,增加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比例,并承诺为毕业生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场地支持。五是做好疫情严重地区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在辽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兜底安置。同时,扩大升学和参军入伍的规模;在巩固基层机构改革成果基础上,通过公务员招录和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补齐基层人才缺失短板。采取多种措施,下大力气引导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和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

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一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在省内高校增设1万个见习岗位,为毕业学年毕业生提供更多见习机会,并给予包括基本生活费在内的见习补贴。二是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今明两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政府组织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每月1500元的培训补贴;新招用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各类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免费“订单式”培训。

压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组织保障责任。在明确各市、高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力度,简化各项补贴申办程序,推行多项政策“打包”办理试点,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若干举措》还明确提出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更加良好氛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