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福建省民政廳近日將97家存在2019年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情形的省級社會組織列入活動異常名錄。

今年5月,福建省民政廳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通過福建省民政廳門戶網站、福建社會組織網,對存在2019年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情形的省級社會組織擬列入活動異常名錄進行公告。公告之後,42家省級社會組織進行了自行整改,1家社會組織已辦理註銷手續。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未提出異議的97家省級社會組織,按規定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

來源:福建省民政廳

編輯:徐善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涉及社會組織有關條款

●江蘇省民政廳召開部分全省性社會組織助力脫貧攻堅座談會

●財政部關於印發《<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召開2020年社會組織決戰脫貧攻堅動員部署暨項目認領對接會

直達疫情防控服務專區

我知道你“在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