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迪斯尼樂園已經關了四個月,從最初疫情發生開始的2月29日,一直關停到現在的6月下旬。

  全世界的迪斯尼樂園有6個,東京迪斯尼樂園是最賺錢的一個,一年的遊客達到了3200萬人,一天的門票收入就是6億日元(約4000萬元人民幣)。而且東京迪斯尼樂園還有一座世界上唯一的海洋樂園。所以,你玩上兩天,也會覺得不過癮。

  再賺錢的企業,四個月活生生地關門,一般人是很難沉得住氣,但東京迪斯尼樂園一直沒吭聲。

  昨天與東京迪斯尼樂園的一位部長聊,問他爲何沒吭聲的原因?他說,首先是考慮到“社會責任”。

  2月28日時,日本全國的感染人數才210人。但是,迪斯尼樂園響應政府號召,率先停止營業。

  加上臨時工和表演人員在內,東京迪斯尼樂園有2萬多名員工。正式員工必須養着,表演人員也必須養着,一部分專業臨時工也不能遣散。所以,即使停業,東京迪斯尼樂園一天的維持費,也是高得嚇人。

  按照這位部長的說法:“這幾年賺的,全貼進去了。”

  東京迪斯尼樂園是日本最大的遊樂園,自然是全資的民間企業,而且是 “非迪斯尼公司直營”,經營者是日本Oriental Land公司,迪士尼總公司只擁有商標權和版權。

  根據日本政府的要求,“空間密閉、人流密集、親密接觸”的“三密”場所,最容易導致集團性感染問題的發生,應該儘可能關停。東京迪斯尼樂園一天遊客8萬人,不僅來自日本各地,也來自於世界各國,萬一發生集團性感染,這擴散開來的結果,是不堪設想。

  迪斯尼樂園可以關,也可以不關,因爲政府沒有強制,也不可能強制。但是,迪斯尼樂園還是決定關。即使到了6月下旬,日本政府已經宣佈允許遊樂園有限恢復經營,但是,迪斯尼樂園還是按兵不動,因爲東京每天還有幾十人的新增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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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迪士尼

  “作爲日本最大的遊樂園,我們需要盡社會責任,承擔社會義務,做社會公德的模範,這不是錢的問題。”這位部長這樣跟我這樣解釋說。

  這就是企業自覺承擔的“社會責任”。

  從3月份開始,東京迪斯尼樂園經營公司宣佈,全體董事放棄每月薪水,直到重新開園爲止。

  爲什麼要這麼做?

  這是爲了承擔經營者對公司的“管理責任”。

  雖然迪斯尼樂園關門,屬於突如其來的“天災人禍”,與企業的經營責任毫無關係。但是,因爲這一場疫情,公司經營陷入困境,尤其是員工的收入出現減少,一些臨時工沒有了工作。作爲企業的經營班子,需要承擔“管理責任”。

  在日本社會,每一位管理者,大到首相,小到企業的課長,只要你管着一攤子事,你就要承擔這一“管理責任”,而且不能逃避。

  譬如,我們經常會從日本的電視上看到某公司社長帶領相關幹部,爲企業或某一位員工的醜聞舉行記者會,90度鞠躬謝罪的鏡頭。

  一家幾萬人的企業,出現個別問題,也屬正常。爲什麼社長一定要親自出來舉行記者會,一定要親自道歉?因爲你可能與鬧出醜聞的員工根本沒有見過面,也根本沒有直接領導他,但是你沒有“直接管理責任”,但是你還是有“間接管理責任”,因爲在公司的員工花名冊上,有他的名字,而你是公司的最高責任者。

  如果一家企業的最高責任者都不願意出來承擔自己的管理責任的話,那麼,怎麼讓社會繼續相信你是一家負責任的企業?怎麼能夠相信你的產品是完全靠譜的呢?

  這種“管理責任”不只是面對社會,也面對自己的員工。

  與東京迪斯尼樂園同樣遭受沉重打擊的是航空公司。日本航空公司的95%國際航線、80%的國內航線全部停飛,東京羽田機場的停機坪上,飛機像下餃子似的,密密麻麻地停在那裏。日本航空公司的許多客機都是租賃的,停在那裏不飛,也得天天付錢。公司經營之難,完全可以想象。所以,公司的經營班子從3月份開始,即宣佈公司會長(董事長)、社長的薪水自減30%,課長以上管理層幹部自減10%。把這一部分薪水,用於補貼普通員工。

  馬上要到發夏季獎金的日子,日本航空公司跟公司的工會商量,今年的夏季獎金能否減少一半(全日空也是這麼做)?工會也認爲全體員工需要共度難關,同意公司提出的這一要求。爲了向員工表示自己對公司管理不善的責任,日本航空公司會長和社長宣佈全額放棄夏季獎金,而整個公司董事會成員也自減70%。相反地,除了夏季獎金之外,日本航空公司還給每一位員工(3萬6000人)分發15萬日元(約1萬元人民幣)的慰問金,感謝員工們在疫情之中的堅守與艱辛。

  除了社會責任與管理責任之外,日本社會還有一種責任,叫“自己責任”。

  前幾天,一位網友問我一個問題:聽說日本員工在工作中出了工傷事故,家屬不僅不會到公司鬧事,反而還到公司來道歉,有沒有這樣的事情?

  我是這麼回答他的:至少到目前,我還沒有聽說過企業員工因爲工傷事故甚至死亡,家屬帶人到公司鬧事的事情。爲什麼家屬不會鬧事?這裏面,有一個基本的社會常識,員工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作爲公司自然要承擔管理責任。但是,員工本人有沒有遵守公司制訂的安全規則?在工作時,有沒有強烈的安全操作意識?甚至在事故發生時,員工本身的身體與精神狀況是否正常?這些因素,也是在調查事故原因時必須要搞清楚的問題。也就是說,別人操作時沒有發生事故,就你發生事故,員工本身是不是也應該承擔“自己責任”?

  如果意識到有這一種“自己責任”,那麼事故發生後,這一位員工自然是給公司添了麻煩,而家屬反而到公司吵鬧,那是違背社會公理,家屬以後無法面見他人。所以向公司道歉,也是日本社會的一種常理。

  當然,如果公司無限制地讓員工加班,最後導致員工精神崩潰跳樓自殺,那另當別論。

  日本朝日電視臺新聞主播富川悠太感染了新冠病毒,雖然是途經不明的感染,但是他在住院期間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向社會公衆“道歉”。

  爲什麼生病還要道歉?第一因爲自己沒有管好自己的健康,導致了感染;第二,出現了發燒還堅持主持節目,感染了其他同事;第三,因爲突然住院,導致電視臺措手不及;第四,讓觀衆們爲自己擔心。

  也就是說,富川感覺到自己沒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管理”責任,纔給各方帶來了諸多麻煩。

  許多時候,我們到日本出差旅遊,感悟到日本社會井然有序,其實奧祕很簡單,就是社會責任、管理責任和自己責任,構成了日本社會各自管好自己、各自承擔責任的疊加結構。

  而這一種疊加結構,就形成了日本社會從政府到企業到個人的行爲準則,這種行爲準則沒有明確的條文,卻是整個社會約定俗成的規矩。誰破壞了這一種規矩,誰就會成爲社會的異端兒,會被排擠出整個社會羣體,成爲孤獨一隻貓。

  爲了不至於成爲遭人嫌棄的流浪貓,“守規矩”就成爲每一位日本人的基本生存意識。而這種意識,成就了當今日本社會獨特的行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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