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崂山的鲍鱼到獐子岛的扇贝,坑得让人心疼那些贝壳儿

【祖龙汉】

要说海鲜这个事儿啊,一直是仅次于山珍之味后面的珍贵物品。

鲍鱼也在宣传中成为特别的补品。

当然,之所以鲍鱼能出名,是因为其形状,在此谢过老祖宗所谓的以形补形的误导了。

本文标题中的两样我都吃过。我不骗你们,我真吃过。

那个鲍鱼嘛,先前以为真的是大补,吃过之后才知不是大补,主要是以形取胜。其实就是一个贝壳儿。和我们平时吃的贝壳肉营养没有什么两样。

你说坑不坑。

那个扇贝花甲之类的自然大家都能吃得起,也都吃过,也是贝壳。

我之所以写这两件海鲜,主要是最近两件新闻,一是獐子鸟的扇贝集体出逃这个几年的梗终于被北斗卫星戳穿了。第二是崂山的鲍鱼让游客跑海边拣起来结果被海边的村民强行要了500块钱。

要说我世代住在长江边,若是一个陌生人来长江边钓鱼,我得以我是长江边世代长大的理由收费啊。或者说是有人在重庆的长江边钓到了鱼,作为宜昌的我可以以小视频图片为证据说这鱼是从我大宜昌游上去的,要索赔,那理论上也是成立的啊。

就说这两件事儿,都是贝壳,却能成为全国性的大新闻,确实是碾压智商的搞笑的事情啊。

难不成海边的人真的以为自己的智商会高一些?

话不多说,先说鲍鱼。

我认为,鲍鱼就是一个营销骗局。在我吃过之后,在我眼中他就是一个长得仿生的贝壳。他长得像什么不是他的错,以此营销骗内地人是有些人的错。

这次在崂山,有人在海边拣到个鲍鱼也能让人索赔。

但是我们从小就知大海啊,是我故乡。那凭什么啊,广阔的海洋,我在海边拣到一个鲍鱼你说是你的,是你承包的。那不对啊。

你能承包水库,你还能承包大海?你也太牛了吧。要是真这么牛,要海军作什么啊,要你们这些人就行了啊。你去承包整个太平洋啊。

作为一个人,我拣的是大海的东西,凭什么要赔你钱。如果说我是在你的网箱里拿的,那必须给钱。我认了,但我是在大海里拿的。我相信没有人能承包大海。

我个人觉得,谁能承包大海,就像獐子岛的扇贝跑了一样荒唐。

就说这个扇贝啊,想当年第一次听说獐子岛的扇贝跑了的新闻后,我还真去点了一个烧烤摊上的扇贝品尝了一下。

我经常在长江边钓鱼,也常到野河里钓鱼,海贝很少见,河贝经常见。我就没见过能跑得很远的贝壳类生物。

我当时就吃过扇贝之后,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东看西看,怎么也觉得这个叫扇贝的贝壳没有逃跑的能力。

你说一个贝壳怎么跑?在茫茫大海中跨过各个大洋的跑。我不信啊。扇贝这个体形怎么也不像是能跑的主啊。

所以,我们再回过头来看那价值五百块的鲍鱼。我在网上看到海边的人和内地的人为此意见不一。海边的人认为那大海就是他们的。内地的人认为那是我在海边拣的。

就先不说你能不能承包大海有这么大的能量。就问我们这些年有没有看过港台的电影。没吃过猪肉,我们至少见过猪跑啊。

港台电影中不止一次出现过在大海的近海中网箱养殖中心。就是在最近,也出现过挪威的三文鱼在大海中网箱养殖的视频啊。中外皆有视频为证,那大海没有网箱,或是其他养殖圈禁设备的设施,那就是野生海洋生物。

我拣一个鲍鱼,你可以说破坏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请执法单位来,但你没权索要我500块。

你若说不是,就这样散养,难道你们不怕像獐子岛的扇贝一样跑了么?

很显然,游客在大海学着网上的赶海,拣到一只鲍鱼,被索赔500块钱,就像獐子岛的扇贝一样可笑。完全就是骗人和勒索人。

我要是进了你的网箱,进了你的养殖场,我认罚。但我进的是大海,海边,是我国的海疆和国土。我相信人类的法律中,没有人能敞开着承包大海。

我们内地的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都在环保大法的保护下不允许了,凭什么你们能承包大海。承包大海就像承包长江和黄河一样可笑。

一只鲍鱼敢要五百块,你真以为是金子做的啊。

要是我真违了法,你报警,咱们公事公办,尊重法律,我无怨言。你有何执法权?你承包大海你就有了执法权了么?

我看未必,有种你来我们这承包长江试试,长江比大海小多了,你若连长江都承包不了,你凭什么有资格承包大海?

崂山的鲍鱼和獐子岛的扇贝,在我看来,都是一个骗局,禁不起法律的过问。在法律面前,这都是违法的。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贝壳真有这大的价值和能量。我只相信这些操纵贝壳的人犯了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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