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律師抖音上教人“自造”輕微傷被質疑,回應:是照文案錄的)

近日,一則抖音短視頻引發爭議。一名女性律師在視頻中稱,“如果有一羣人打你,你只有一處重傷,但是你不確定是誰打的,報警的時候,一口咬死就是其中一個人打的”、“如果只有一個人打你,傷不是很重,那麼請記住,輕微傷的構成標準,只需要15平方釐米的紅腫,掐大腿就可以完成”。

視頻遭到不少業內人士的批評。有律師指出,這位女律師言論失當,非常不專業。這段抖音視頻開始在網上流傳以後,一篇公號文章稱這位律師的言論已涉嫌違法犯罪,涉及“傳授犯罪方法罪”“妨害作證罪”等,並列出了相關法律條款,這篇文章一度被某基層法院官方認證的微信公號轉發。然而,多名業內人士認爲,涉事女律師言論確實不妥,但要論違法犯罪,還“不夠格”。

7月13日,涉事律師丁玉紅對澎湃新聞稱,上述抖音視頻是和“多問律師”抖音運營方合作的,文案由平臺提供,抖音賬號也是平臺在管理,她只是照着文案錄了這個視頻。她說,這個文案其他律師之前也用過,只是沒有引發廣泛關注。現在當地司法部門也在找她瞭解情況,她已經認識到自己的言論失當,將從中吸取教訓。

律師教自造“輕微傷”被質疑

7月11日,一個註冊名爲“丁玉紅律師”的抖音號上,身穿律師袍的年輕女律師向讀者“普法”時稱:“如果有一羣人打你,你只有一處重傷,但是你不確定是誰打的,報警的時候,一口咬死就是其中一個人打的。”“如果只有一個人打你,傷不是很重,那麼請記住,輕微傷的構成標準,只需要15平方釐米的紅腫,掐大腿就可以完成。”該言論很快從抖音平臺上傳開,立刻引來質疑。

澎湃新聞注意到,有人認爲這是在誤導公衆,出的都是“餿主意”,而且缺乏專業性。甚至有一篇公號文章稱其涉嫌違法犯罪,該文認爲該律師的行爲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罪”“教唆罪”“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澎湃新聞注意到,這篇文章一度被某基層法院官方認證的微信公號轉發,目前這篇文章的原文已經刪除。

網上公開資料顯示,律師丁玉紅供職於甘肅一家律師事務所,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法學院畢業,其擅長領域涉及“債務追討”“人身損害”等方面。發佈該視頻的抖音賬號“丁玉紅律師”目前已無法在抖音上搜索到。

7月13日,丁玉紅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那個抖音視頻並非她的本意,她是在和一個名爲“多問律師”抖音視頻號運營方合作,對方以她的身份、名字註冊抖音號,賬號由對方管理。抖音視頻的文案內容也由對方提供,她只是按照對方要求進行拍攝。

丁玉紅稱,錄這個視頻之前,鄭州一個王律師也用了這個文案,她是在這個律師的抖音熱度已經快下去的時候,根據運營方發來的文案和要求錄的。

丁玉紅表示,她和“多問律師”簽訂了合作協議,總共已經合作80多期了,文案都是由對方提供的,此前都沒出現什麼問題。她覺得那是一個法律服務的平臺,而自己是剛出道一年多的新律師,對提供的文案並沒有太多的懷疑。視頻出來之後,她看到很多律師同行在轉發,對她提出批評,她都聯繫到他們,承認錯誤。丁玉紅稱,現在當地司法部門也找她瞭解情況,這對她來說也是很大一個教訓。

業內人士:言論失當但不違法

對於發佈這樣的視頻是否“違法犯罪”的問題,北京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涉事女律師的言論肯定不對,但要說違法犯罪還“不夠格”,因此撰文稱這位律師“涉嫌違法犯罪”的文章也很不專業。“言論失當而已,甚至也沒有到有人說的吊銷律師證的嚴重程度。”

該律師認爲,從專業上來說,涉事律師提供的建議毫無價值。遭人毆打後首先是驗傷,但受害人是否能明確指出誰是主要責任人,並不是公安機關決定是否立案的關鍵。而掐大腿也構不成輕微傷,因爲擦傷、挫傷,和掐大腿紅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這兩個建議雖然“荒誕”,但也達不到妨礙司法機關辦案的嚴重程度,也構不成違法犯罪。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塗偉認爲,把視頻中指導受害人如何指控加害者的行爲定性爲傳授犯罪方法,是對這一刑法罪名的擴大解釋。因爲受害人只是從一羣毆打受害人的違法人員中指出其中一個,而不是純粹的指向毫無關係的無辜者,自然也算不上完全乾擾偵查,這在程度上是有很大差異的。同時,根據刑法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從罪名可以看出,這是特殊犯罪主體,即犯罪主體必須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如果律師並未針對某個具體案件,或在某個具體案件中做這樣的事,只是分享法律觀點,是不構成此罪的。

四川原則律師事務所蘇楊律師也認爲,視頻中,涉事女律師分享的經驗不足以使人實施犯罪行爲,那位撰文指稱涉事女律師涉嫌“違法犯罪”的文章是沒有刑法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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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心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於正心_NB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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