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查!30天遊5地 疫情下故意隱瞞行程)

“在疫情期間,對於個別黨員幹部職工紀律意識淡薄、頂風違紀問題,要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能手軟。”2020年7月1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在約談該區體育局相關負責人時嚴厲指出。“你們要以案爲鑑,舉一反三,對黨員幹部職工開展警示教育,同時查找管理漏洞,健全完善日常考勤、請示報告、談心談話等制度,切實加強管理,做到常管常嚴、敢管敢嚴。”

事情還要從今年3月說起。

“疫情期間多次離京出國,回京後不向單位、社區報告,也不居家隔離……”2020年3月,正值全國上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北京市海淀區紀委監委收到一條舉報線索,被舉報對象是海淀區體育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駱某。

“接到問題線索後,我們意識到,如果反映情況屬實,這是一起典型的頂風違紀行爲,而且性質較嚴重。”辦案人員介紹。海淀區紀委監委駐區文旅局紀檢監察組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聯合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對問題線索開展全面覈查。

調查組首先來到駱某所在單位,調取其春節以來離京、出國境報備手續等材料,同時向駱某主管領導和同事分別瞭解情況。

“請談談你2月以來至3月15日期間的主要活動。”

“我們單位實行的是彈性工作制,我報名參加了社區值守,其他時間在家裏待着,哪都沒去......”第一次談話,駱某還心存僥倖,企圖矇混過關。

隨後,辦案人員出具了部分材料。證據面前,駱某僅承認自己於今年3月11日至15日,離京前往珠海、澳門遊玩的事實。

“駱某看似表面上交代了問題,實則避重就輕、暗自較勁,故意隱瞞行程,不配合組織調查。”辦案人員說。

“申請材料顯示你在春節期間曾出過境。”

面對另一份證據,駱某無路可退,又承認自己在春節期間到香港遊玩的事實。“2月1日返京後,根據防疫要求,我還進行了14天居家隔離。”

“調查進行到這裏,駱某的交代似乎和單位留存的報備材料相符,也和領導同事反映的情況一致。”辦案人員介紹。

然而真相併不只如此。

“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出入境記錄顯示,駱某自1月26日以來,還有多次出國境的行爲未如實交代。”

根據線索,調查組一遍遍梳理,具體到交通工具、精確到某天某時,最終覆盤駱某的行程軌跡……經過四次談話,在證據面前,駱某終於全面交代自己曾先後3次出國出境的事實。

經查,春節前駱某曾向單位報備,申請1月26日至2月1日到香港旅遊。然而假期結束後,他向組織謊報已經返京,未經允許又繼續到韓國、泰國等地遊玩,直至2月14日才乘飛機返京。

2月14日,北京市發佈《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規定“從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員,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回京前,須提前向在京所在單位及居住的社區(村)報告。”

“調查中發現,駱某不但故意隱瞞行程,返京後既沒有向告單位、社區報告,也沒有主動居家隔離。”辦案人介紹,“不僅如此,3月11日,駱某再次未經允許,私自離京飛到珠海,當日又步行到澳門遊玩。3月15日回京,這次同樣既沒報告,又不居家隔離。”

調查結果:1月26日至3月15日,駱某曾3次離京、出國境,累計30天,先後到達香港、韓國、泰國、珠海、澳門等5個國家地區和國內城市。作爲海淀區體育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的一名工勤人員,身爲黨員,駱某違反黨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5月28日,駱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辭職。

“我當時心存僥倖,以爲只要不說就沒事,想矇混過關。”駱某懊悔不已。

史建磊 本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作者:趙國利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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