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聊愛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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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中考完,就被他們一張車票送到了廈門,說是暑假幫小舅看孩子(母親兄妹七個,小舅比母親小十幾歲,在部隊工作),後來才知道,其實是叫小舅幫着找事做,就這樣,我進廠開始了我的打工生涯,儘管我當時已經考上了重點高中,他們也沒告訴我,直到同學寫信問我,爲什麼沒去學校報到?我質問他們爲什麼,他們就一直說家裏窮,我是老大就應該爲弟妹做出犧牲,上初一時,我是以全鎮最高分進的學校,一直也是學校前幾名的成績,奈何上天給了我這樣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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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天真的以爲,我可以自己掙錢去上夜校,別人不想做的,我去做,別人不加班,我去加,那時廠子裏經常要加通宵,大家都不肯加,我卻爲了30塊的加班費,搶着加,心想發工資,我就可以去報名上夜校了,可事實是我太嫩了,被父算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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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總是在我要發工資的前幾天打來電話,不是說自己病了,就是爸爸腰扭了,不然就是沒錢給妹妹交學費,我知道打工的苦,所以我阻止他們讓妹妹出來打工,但是學費我出,就這樣過了8年,我只給自己留下了一套學習資料,幫家裏蓋好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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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結婚時因爲窮,彩禮不多,他們一直反對我嫁,婚後,我憑自已的技術開了一個加工廠,爲了我的孩子我的家,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生活一年比一年好,房子車子都買了,兒女也乖巧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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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算計我八年,毀了我的讀書夢,還好,上天眷顧給了我品學兼優的一對兒女,儘管他們蓋房子,我出了一半的錢,拆遷時,女兒一分沒有,在母親中風時,我和老公一樣盡心盡責的照顧,他們所謂的兒子在外打工(高中讀了四年,天天補課也才考了個最差的專科)。

我有話要說:

自己過好自己的日子,盡力得離他們都遠點兒吧,沒辦法,自己的父母,首先就不是自己能夠選擇,如果真的是他們做得太過分了,你也要盡到爲人子女的法律義務,其他的就順其自然吧,自己調整好心態,過好自己的日子,這個世界根本不存在聖人,這個世界除了父母,你不欠任何人的,其實父母你也不欠,只不過無法選擇罷了,該盡的爲人子女義務還是要盡得。

這也許就是人性吧,看透了就不傷心了,心裏不糾纏親情、友情,付出就當還債,心寒、心痛過後就是醒悟之時,遠離一切該遠離的人,慢慢就好了,照顧好自己和小家庭,其它都和自己無關,雖然不能原諒,但也不能總糾結在仇恨裏,把仇恨化力量,把不滿化動力,一定要過得好,做到不求他們,不用他們,敬而遠之。

最後:

過去的什麼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過得好纔是最開心,不計較任何過去,過去的放下,確實是難,放下不是原諒,而是自己心寬,你過你的,我過我的,我只做到對得起良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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