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文章之前,先拋一個問題:中小學校該不該增加“游泳教育”課程?

7月7日是貴州安順,乃至全國最黑暗的一天,一輛載有37名乘客的公交車沖斷護欄,墜入湖中,事故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傷的慘劇發生。

事故發生的起因

2016年,司機張某與妻子離婚,後租住在其姐姐的女兒的房子,戶口也寄在姐姐處。張某在一個機械廠工作後,分得40平方米的自管公房,併爲自管公房承租人,2016年被列入棚戶改造計劃。

2020年6月份,張某與相關單位簽訂協議,協議補償72542.94元,但未領取。

而後,張某還重新申請一套公租房,未獲得同意。

7月7日上午8點30分,張某來到自己承租的公租房處,發現房子被打上了封條,將被拆除。38分,張某撥打了安順市政務服務熱線表達了自己對公租房拆除的不滿。

事故發生的經過

因爲不滿老宅被拆,張某7月7日上午8點50分聯繫了對班的司機,提出要提前交接班。2分鐘後,張某回到住處。時間到9時4分,張某在自己住處附近的菸酒店買了白酒和飲料,後將白酒倒入飲料瓶,然後放入黑色塑料袋前往交接班點進行交接班。

10時55分,張某在安順客運東站完成交接班工作。

11時2分張某駕駛一輛牌照爲貴G02086D的安順市2路公交車從客運東站出發,11時37分到達火車站終點站,乘客全部下車。

11時39分,張某通過微信語音聯繫了女友,流露出了厭世情緒。47分,公交車從火車站出發,途中站點時,張某趁乘客上下車不注意,飲用了飲料瓶中的白酒。

12時12分,張某駕駛公交車行駛至西秀區虹山水庫大壩時,先降低車速躲避來往車輛,後突然轉向加速橫穿5個車道,撞毀護欄,衝入水庫。

事故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婚姻受挫,家庭不幸,生活不如意,埋怨社會,再加之老宅在棚改區即將被拆。但這一切原因等等,都不是你報復社會的理由,即使有再大的不滿,自己不想活也不能將一車人的命當成你厭世的陪葬品。

此事故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譴責的聲音不在少數,但大多數的人都把關注的焦點放在房子被拆是否合法,以及事後對受害者家屬賠償的問題上。

現在,我們就拋開上面的所有問題,引入一個同樣值得所有人思考的問題!

中小學校是否應該增加“游泳”這門課程?

爲什麼在這個時候提到這個問題,如果我們把這個問題放到事故現場中,結果會不會又是另一種結局,死亡的人數是不是會相應地減少很多?

在這個故事中,也有少些網友注意到這個問題,也說過要是車內的人都識水性,都會游泳,那麼傷亡就一定會降到最低。

的確,學校如果增加“游泳”這門課程,必定會教學生如何在車沉入水中的自救逃生方法,因爲這樣的事故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國外,發生的次數已經不止一次兩次了。

真正的教育是什麼?學校除了給學生傳授知識和道德的同時,還能給學生留下什麼?出了學校的大門,知識就已經忘得差不多了,只有一種技能能讓學生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就是自救逃生的技能。

全國人大代表、三峽旅遊職業技術學院科研與督導處處長楊德芹在人大會議期間就提出她的建議,“限制游泳不是預防溺水事故的有效措施,學會游泳纔是預防學生溺水的有效手段。要讓游泳成爲一種基本生活技能。”把“游泳教育”作爲中小學校的創新教育來抓,將游泳技能納入全國中小學義務教育必修課。

我非常贊同楊德芹代表的建議,游泳是一門技能,可能很多時候都用不上,但是在一些突發意外事件中也許是個人唯一可以救命的技能。

另外,近些天來大家也都注意到了,水災是我國一種多發的自然災害,南方地區經常出現洪災。進入7月,這是南方的雨季,多個地方因遭強降雨天氣而引發洪水等災害,對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影響。

強降雨的影響,地面積水嚴重,有個別地方的人家都被洪水沖走,房屋被淹沒,甚至積水高過人頭。很多時候,因爲積水嚴重,國家政府組織實施救援一定程度上也會受影響,所以“會游泳,懂救生”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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