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復旦大學特聘教授、哲學學院博士生導師

通過引入分析、批判的方法,宋儒擺脫了經學的漢唐舊知識形態,發展出經學的新的理學形態。這種擺脫與發展在初期,比如開啓宋學的中晚唐啖助新《春秋》 學派那裏,甚至北宋慶曆時期,破舊的取向顯然是非常強烈的,儘管立新的探索也強有力地獲得推進。但是,如果分別以王安石、朱熹爲北宋與南宋的學術思想代表而言,宋學的知識形態顯然已經確立與完善,經學的漢唐舊知識形態在宋儒那裏是被認爲充分揚棄而徹底超越了的。借用王安石對宋神宗所講,不以唐太宗爲意,“每事當以堯、舜爲法”。這固然是着眼於政治,但在宋人心中,政治完全基於學術思想。

換言之,學術思想的表達與競爭,更多地存在於運用共同的學術思想語言與方法的宋儒之間,而主要不存在於與漢唐爭勝,至少這已不是顯性的根本問題。後來清儒爲了彰顯自己學術思想的正統性與知識生產的可靠性,標舉出漢學與宋學的對立與衝突,彷彿這種緊張自始至終存在於宋明理學的發展中,雖未必是故意,也不免於自說自話。經過長時段的學術思想浸淫,理性支配下的知識表達已經成爲寄身於經學中的宋明理學的基本形式。《儀禮》研究由於涉及的是純形式的研究,儘管形式從來都是有意義的,但禮義的表達終究更多地呈現於《禮記》與《周禮》,因此,《儀禮》研究更集中地表證了宋明理學家的知識考古。

方法來批評理學家的經典解釋固然也有助於我們對理學的認識,但不能否認這樣的認識也會帶來間隔與誤解。擺脫清人所確立的漢學與宋學的是非評判,並非要爲理學的經典解釋反案。相反,正面呈現理學的經典解釋,不僅有益於理學的真正理解,而且也更有益於傳統經學多樣性的呈現。

轉自浙江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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