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對於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內容,食品標識不得標註。

眼下,許多食品的包裝上都標註有“零添加”“無添加”等字樣。在一些消費者看來,這就是天然綠色的代名詞,食用起來更加安全放心。殊不知,這不過是一些廠家使出的障眼法。比如,有些標註“不含防腐劑”的食品,會通過添加大量鹽和糖來實現長期保存。這雖然迎合了部分消費者牴觸防腐劑的消費心理,但會帶來高鹽、高糖風險。

事實上,真正“零添加劑”的加工食品幾乎不存在。一些廠家故意“突出其無,迴避其有”,很容易誤導消費者,還有不正當競爭之嫌。此外,有的廠家利用消費者花錢買放心的心理,標註“不添加”“零添加”之後價格也水漲船高,讓購買者當了冤大頭。

目前,我國尚無明文規定約束“零添加”式誤導性標註。禁標“零添加”有助於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並非洪水猛獸,而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製作豆腐的滷水、蒸饅頭的鹼、烤麪包用的小蘇打,都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

我國現有2000多種食品添加劑,而發達國家更是多達4000多種。需要防範的是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爲,而只要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僅不會危害健康,還有利於食品的外觀、口感及保存。

文:張淳藝(公職人員)

編輯製作:鄭穎璠

審覈: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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