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馬來西亞前財長林冠英再度被控受賄,或面臨最高20年監禁)

新京報快訊(記者 錢雅卓 實習生 向晨雨)據美聯社報道,當地時間8月10日,馬來西亞前財政部長林冠英再度被指控受賄。此前,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於8月7日指控林冠英任地方官員期間就海底隧道項目索賄。面對兩項指控,林冠英均予以否認。

當地時間8月10日,林冠英在聽證會結束後對媒體表示,“這是毫無根據的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美聯社指出,若兩項罪名成立,林冠英或將面臨最高20年監禁及罰款的處罰。

7月,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曾多次傳喚林冠英問話。在8月6日晚問話結束後,林冠英被逮捕,其妻子周玉清同時被捕。據當地媒體報道,周玉清被捕或與一起低價購屋案有關。

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當地時間8月7日,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指控林冠英於2011年就檳州一個海底隧道項目向承包商索賄。該項目是“檳城交通大藍圖”的組成部分,項目計劃建設三條公路工程和一條海底隧道,預計總造價超過63億林吉特(約合人民幣105億元)。由於當地政府仍在審查項目的可行性,這一項目迄今尚未動工。

根據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消息,當地時間8月11日,林冠英還將因一起與妻子周玉清有關的案件面臨第三項指控。

現年59歲的林冠英曾於2008年至2018年任檳州首席部長,隨後擔任馬來西亞財政部長至今年2月,現爲民主行動黨祕書長。

新京報記者 錢雅卓 實習生 向晨雨

編輯 白爽 校對 吳興發

netease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侯帥_NN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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