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行長辦不了就滾蛋?銀行放貸如何成了“過家家”

劉學棟等人雖已受到法律懲處,但該案留下的警示猶在——建立和完善相關金融機構的權力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籠子裏,不能任由劉學棟們胡來。

銀行董事長違法向好友親朋等放貸7.2億,1.2億未收回,行長反對時竟遭怒罵:“貸款你若不能辦,趕緊滾蛋回家。”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古交市阜民村鎮銀行原董事長劉學棟、行長張豔忠因違法發放貸款,劉學棟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張豔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銀行,作爲金融機構,嚴謹認真是本質要求。然而,在古交市阜民村鎮銀行原董事長劉學棟操縱下,數億元的放貸如同兒戲。這樣的一幕出現在銀行,叫人大跌眼鏡。

劉學棟爲給好友韓某放貸,強行要求行長張豔忠放貸。面對明顯不合規的放貸要求,行長張豔忠最初表現出了專業操守,出面阻擾,然而,當遭到劉學棟“貸款若不能辦,趕緊滾蛋回家”的威脅後,張豔忠害怕丟工作,便放棄了職責操守,默許了劉學棟的違規要求,最後兩人雙雙觸犯法律紅線。

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就是信用貸款,銀行放貸面臨諸多風險,如利潤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因此,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缺少,如《商業銀行法》就對商業銀行的貸款活動作了指導性和約束性的規定。銀行在發放貸款中,須經過信用等級評估、貸款調查、貸款審批等程序把關。然而,在一把手董事長劉學棟面前,這些把關程序都統統失效,淪爲虛設,大批貸款違規放出。

這樣的情節荒唐卻不難理解。劉學棟是銀行一把手,權力在手。張豔忠作爲聘任的行長,在前者的權力半徑下,爲其“打工”。當缺乏有效的監督,這個一把手董事長就儼然成了這個銀行的“土皇帝”,他提出的要求即使違法違規,下屬面臨着要麼服從、要麼走人的局面。張豔忠選擇了違心服從,這意味着他也陷入了法律羅網。

據古交市阜民村鎮銀行官網簡介,這是一家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批准,由晉中市商業銀行發起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股份制銀行,其市場定位是“以客戶爲中心,立足古交,服務村鎮,堅持微小,發展經濟”,大力支持古交市“三農”、中小企業和地方經濟發展。這樣的定位和願景很美好,但在原董事長劉學棟等人的操縱下,最終導致2015年5月至10月期間,該行先後違法向韓某等6人累計發放貸款28筆、7.5億元,至2015年底尚有5筆、1.2億元到期未收回。

劉學棟等人雖已受到法律的懲處,但這起案件留下的沉重警示猶在——建立和完善金融機構的權力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籠子裏,不能任由劉學棟們胡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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