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觀察者網 童黎】在失去了“愛奇藝自由”後,臺灣民衆可能又要不能愉快地買買買了。因爲臺當局今天(24日)剛剛對“淘寶臺灣”下手,徑直認定這個由英商克雷達運營的電商平臺是陸資。

與之前要“禁”愛奇藝稍稍不同的是,民進黨當局這次對“陸資”提出的要求是“限期於6個月內撤資或改正”。後面這招看起來有些眼熟。

對此,不但消費者擔心再也不能暢快地“淘寶”,臺媒也援引網民哀嚎稱,“商品被迫下架,倒店潮要來了”。

不說“禁”,而說“限期撤資或改正”

8月24日,臺當局“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佈審查結果稱,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商克雷達)於2019年7月4日以新臺幣10萬元在臺設立分公司,之後於同年10月增加營運資金至新臺幣2010萬元,並以“淘寶臺灣”名義經營電商平臺。

該機構認定聲稱,阿里巴巴集團對英商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已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所稱的投資人。該公司未依陸資來臺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已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遂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處新臺幣41萬元罰款,並限期於6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

公告又說,阿里巴巴集團通過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達28.77%股權。雖未超過陸資許可辦法中30%的持股認定標準,但調查發現,依法令或契約約定,阿里巴巴集團可操控英商克雷達的營運方針,所以認定對其具有控制能力。

之後,臺當局“經濟部”花了三大段文字爲自己的審查結論辯解稱:

而在意圖擾亂“淘寶臺灣”的正常經營後,臺當局又就後續店家及消費者權益提起了要求:英商克雷達應於該期間內依相關“法規”妥善處理可能衍生的交易爭議,以確保島內使用者權利。

很快,島內“行政院”也跳出來“支持”稱,許多“中資”長期利用轉投資方式,規避“兩岸條例”,實質上進行未經允許的投資項目,臺當局卻拿不出辦法來管理。

“(島內)網民嚎:商品被迫下架,倒店潮要來了

臺當局自賣自誇的時候,島內網友早已議論紛紛。因爲許多簽約的臺灣商家商品將被迫下架,牽連甚廣。

目前“淘寶臺灣”與商家的合約期間爲一年,但企業賣家平臺經營首年須保留新臺幣2萬元貨款於平臺賬戶內,個人賣家平臺經營首年則無需繳納保證金。個人賣家免抽成、企業賣家最低2%抽成,跨境商品擁有超過2000萬種品項。

先前港商淘寶申請增資新臺幣3000萬元,設置臺灣淘寶與天貓等電商平臺,但遭到了臺當局的駁回。

而除了“淘寶臺灣”,還有人點名與騰訊相關的東南亞地區主流電商平臺之一“蝦皮”,認爲其恐怕是下一個被禁用的業者。因爲“蝦皮”雖然總部在新加坡,但騰訊持有“蝦皮”母公司39.7%的股權。2015年10月,“蝦皮拍賣”正式在臺灣上線。

對此,島內論壇“PTT”上有人支持叫囂稱“蝦皮應該要一起處理”,甚至說“愛臺灣就應該要買臺灣貨”。

有人覺得影響不大,可以像過去一樣,繼續通過淘寶大陸平臺購物及轉運。

但也有網民表示,很遺憾臺當局這樣做,消費者以後要買什麼?“很多臺灣店家會在“淘寶臺灣”上面開店,打折後很優惠。”“聯合報”還援引網民擔心指出,“基本上淘寶下架,你就會看到臺灣又有一波倒店潮。”

事實上,臺“經濟部”公佈結論前,島內就傳出了“淘寶臺灣”因陸資問題遭審查,最快本週內有結果的消息。

“淘寶臺灣”當時向“中央社”強調,該平臺由克雷達臺灣分公司運營,克雷達股權來自不同國家的外資基金投資,投資比例皆依循臺灣法律。平臺將持續尊重且配合主管單位決議,穩健經營,爲臺灣市場提供服務,保障消費者與商家的權益。

而“中時電子報”認爲,“淘寶臺灣”在臺業務龐大,一旦“投審會”審查否決,“淘寶臺灣”勢必得放棄電商業務,屆時一堆已簽約的廠商恐被迫下架,影響程度遠甚愛奇藝。

繼上月發佈所謂“愛奇藝、騰訊條款”後,民進黨當局18日又追加了針對大陸視頻平臺的禁令,被臺媒解讀爲“臺當局禁止相關陸資企業來臺”,引發付費用戶恐慌。

但有意思的是,連攻擊“中資”視頻平臺的民進黨“立委”自己,都被發現使用愛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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