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全日制研究生”上熱搜:無緣教師招聘,入職國企當天被拒!)

本以爲只差臨門一腳,卻發現對面是一堵牆。“我去入職那天,他們看到我畢業證問怎麼是非全日制,然後一個工作人員說,不接受非全日制。”王藝對南都記者說。在那之前,從網申到筆試,再到面試、體檢,直到入職的前一天,她已經順利通過了所有“關卡”。

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儘管一再被告知,“全”與“非全”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但作爲首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王藝們發現,求學三年後等來的卻是用人單位的拒絕。
日前,以“學歷不符”爲由拒絕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當地教師招聘的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上了熱搜。當地官方近日已就此致歉,輿論爭議聲中更多地方也正在致歉或拒絕致歉。而對於很多剛遭遇拒絕的“非全”研究生來說,經過這麼一耽擱,剩下的選項已經不多,他們只能在疫情下的最難就業季重新踏上求職之路。
新華社 曹正平 攝
入職時遭拒:“從來沒聽過‘非全’”
“我去入職那天,他們告訴我從來沒聽過‘非全’。”王藝說。
王藝是華中師範大學2017級非全日制法律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她參加了河南移動2020屆校招。直到8月4日入職的前一天,王藝的求職之路還非常順暢。
該企業招聘信息寫的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她覺得政策已經出來了,用人單位應該知道改革後的“非全”是怎麼回事,“2017年以後我們都是統招,自然包括全日制碩士和非全日制碩士”。
她所說的政策,包括今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這個文件強調,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實際上,保險起見,她在去年10月報名時就在備註欄裏把自己的情況寫了一遍,“我說我是2017年改革以後入學的,‘統招雙證’,我的檔案在學校,報到證、派遣證這些我都有”。
報名成功之後,她參加了筆試,順利通過。去年12月3日,她參加了面試,面試前如實遞交了自己的材料,包括本科學信網證明、研究生在線證明等。今年3月16日,她順利通過面試被錄取,5月底去體檢,之後是網上籤三方協議。
所有的程序都正常進行,她心想,前期自己該交的都交了,後期這麼長時間,中間如果有問題,審查肯定早就發現了。8月4日,她終於等來入職的這一天,滿心歡喜來到了公司。
然而意外出現了。辦理入職時,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看到她的畢業證後皺起了眉頭。“他們問怎麼是非全日制,我當時就很懵,我說我從一開始就說了,你們不知道嗎?他們說不知道。”王藝說。
隨後,其中一個人告訴她:不接受非全日制。
“我們的要求就是要全日制,你不符合”
招聘人員的質疑像一盆冷水,將她從頭澆到腳。王藝認爲還有“搶救”的機會,現場找出相關資料給對方解釋什麼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有什麼樣的政策,還講自己每天和全日制同學一起上課。
看到對方依然一臉迷惑,她隨即給導師打電話求救,“導師也幫我跟對方解釋了很長時間,告訴對方平時怎麼上課、寫論文、答辯等等,都是統一要求”。
然而這一切還是不奏效。對方始終表示“無法理解爲什麼統招會是非全日制”,最終提出瞭解約。“我當時真的就徹底崩潰了。”她說。
新華社記者 劉穎 攝
王藝的遭遇在同屆非全日制研究生裏並不罕見。2020屆法律碩士畢業生陳羽去年底參加浙江省考,報考的是杭州市公安局某區分局的基層民警,結果筆試都過了,卻被拒在面試大門之外。
作爲2016年教育部研究生改革後的第一屆非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陳羽也有向報考單位科普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什麼的經歷,而且這一科普工作貫穿這次求職經歷的始終。
他告訴南都,在報名之初,他就如實寫明瞭自己首屆非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的身份,當時有工作人員專門來電問他究竟是不是應屆生,陳羽拿出教育部教研(2016)2號文件等資料解釋,工作人員聽完之後又請示了領導,才告知他可以報考。
7月26日,他參加了浙江省考並順利通過了筆試。8月20日面試名單公佈以後,報考單位再次來電向他確認“非全”的相關情況,陳羽又給對方“科普”,後被告知“不確定是否符合資格,需要請示上級和組織部門”。
不久,當地組織部工作人員給他來電,陳羽無奈繼續“科普”,但此時他也有些無力了。“給我的答覆大意是:‘非全’是個新事物,他們不太瞭解,需要開會研究再做決定。”他說。
次日,陳羽得到了最終答覆,大意是非全日制學歷應當於2020年2月前取得學歷,而他是6月份取得學歷,不符合報考資格。“僅憑‘非全日制’就將我劃分爲招考公告中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自學考試、電大等傳統非全日制學歷,這非常荒唐。”他說。
南都就此向當地組織部求證,一名工作人員解釋,如果報考崗位只要求碩士學位,而沒有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那麼非全日制研究生就可以報考。“公告已經很清楚了,我們肯定是執行省裏的公告的。”這名工作人員說。
南都記者注意到,浙江省考公告的崗位中,都有“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字樣。
北京某高校畢業的範盈,報考的是上海市教委學生事務中心的學生事務工作崗位,在進入了面試環節,卻止步在面試前的資格審覈環節。因爲畢業證上有個“非”字,她被告知不符合要求。
範盈說,她報考的單位是上海市教委,按理說他們應該學習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而且也最應該明曉這些規定。“我發證件的時候也把今年2月份教育部等五部委發佈的通知也發過去了,但工作人員電話裏回覆說:‘你發的文件我也看過了,但是我們的要求就是要全日制,你不符合’”。
南都記者也就此撥打上海市教委學生事務中心招聘電話,被告知“我們是以招聘公告上的要求來確定的。”
文憑焦慮:來自就業市場和全日制研究生的不認可
根據2016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從2017年起,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錄取,堅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質量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從去年至今,這些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求職遭遇,無疑給在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正在考慮報考“非全”的考生當頭一棒。
2019年下半年開始,非全日制研究生遭遇就業歧視的新聞開始見諸報端,到今年更是密集出現。南都記者瞭解到,這是由於去年是規模較小的兩年制“非全”研究生畢業求職年,而今年則是首屆三年制“非全”大部隊的畢業年、求職年。
內蒙古鄂爾多斯某地在教師招聘中拒絕“非全”研究生報考的新聞發酵後,一些高校陸續聲援非全日制研究生。8月28日,電子科技大學發佈針對研究生的“用人單位2020年秋季線下校園招聘指南”,明確禁止用人單位在發佈就業信息時包含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視性招聘信息。
非全日制研究生遭遇的歧視,一方面是來自就業市場,後者將其誤會成了此前的“在職研究生”,或者“非全日制本科和專科生”,而另一方面則是來自全日制研究生。
南都記者發現,近日網絡上關於此的對立情緒強烈,全日制研究生認爲非全日制“很水”,而後者則批評前者是怕被搶了蛋糕。
“我們學校的‘非全’真的和全日制是統一培養的,進去的分數都一樣,我們甚至分數比全日制高一些,因爲我們是調劑的,所以普遍分數都考得挺高。”範盈說。
她認爲一切應該以能力定高下。範盈所報考的這個崗位有20人進面,分數線是127.5,她考了141,“應該是挺靠前的”。
學歷和就業歧視問題事實存在,這從招生數據中也能看出來。根據中國教育在線近日發佈的《2020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調查報告》,非全日制納入統考以來,多數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而且招生規模呈縮減趨勢,部分專業存在無人報考、無人上線、考生不願調劑到非全等問題。
提高就業競爭力,是報考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的考生的主要動機。但出於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文憑的社會認可度較低等因素的考慮,考生普遍不願意報考,有超過七成的考生擔心畢業後非全日制文憑不被就業單位認可。在陳羽看來,很不幸,他們擔心的問題已經被現實證實確實存在,而且還很嚴重。
問題以及影響可能還會持續。該報告顯示,2020年各大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增加,非全日制卻呈現縮減趨勢。在非全日制納入統考的2017年,湖南大學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人數爲2400人,2018年爲1700人,2020年降至1300人。
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生源一定程度上靠調劑,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看來,這些現象不正常。“按理說應該是學習能力較強的人採取非全日制,學習能力相對較弱的人採取非全日制,但我們現在正好是倒過來了。”他對南都記者說。
專家觀點:
政府機構招人涉及政策導向
不應區分“全”與“非全”
在儲朝暉看來,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的質量“整體上存在差異”,“也不排除一些人的水平很高”。不過,這種差異是有限的。他認爲,用人單位做這樣的區分,反映了社會上用人標準當中的“學歷意識”依然嚴重。“用人應該看具體的人的能力,以及和工作崗位的匹配程度。”他說。
不同性質的用人單位,對學歷與能力的看重程度不同。南都記者發現,嚴格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往往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
2020屆畢業生張航告訴南都,他報考的是某國企下屬公司的崗位,該公司在秋招公告中寫的條件是“應屆碩士”,但電話那頭工作人員卻說只要全日制。
張航說,從今年6月開始,他從身邊聽到的大部分消息都是國企央企毀約,卻沒怎麼聽說私企有這種現象,他認爲這應該是私企比較看重能力。“國家出的文件我們本來以爲央企國企會帶頭響應,沒想到現在是央企國企不管,反倒是私企認可。”他說。
儲朝暉也對這一現象提出批評。他認爲,尤其是公務員考試中,應該是“能考上就考上,考不上就考不上”,主要看個人能力,而不是區分“全”與“非全”。“特別是政府機構招人,因爲它涉及一些政策導向,不應該有這樣白紙黑字上的剛性要求。”他說。
新華社 曹正平 攝
鄂爾多斯市日前已致歉和反思,並責令當地在以後嚴格貫徹落實相關文件。其實在此之前,不少地方的機關事業單位已經調整了政策,例如北京市民政局於2019年8月7日發佈的《關於2019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的補充公告》提出:將本批次報名條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調整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東莞市教育局於去年10月24日也在《東莞市教育局赴華中師範大學公開招聘2020年公辦學校事業編制教師補充公告》作出更正,明確“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具有報考要求普通高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資格”。
不少人認爲,由於非全日制研究生屬於新鮮事物,地方上貫徹不到位或可理解。在今年這次質疑潮中,很多地方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仍有更多地方沒有就此表示改正。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在內的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區別對待非全日制研究生?有觀點認爲,這是用人方的用工自主權,但在律師洪桂彬看來,用人單位在招聘條件上對勞動者在身份上作差別對待,必須有正當理由,否則就屬於就業歧視。
“只招全日制研究生的提法,侵犯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公平就業權,是我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規定禁止的,屬於典型的就業歧視行爲。”他告訴南都記者。
對於今年剛畢業就已遭遇拒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來說,無論那些用人單位致歉還是不致歉、改正還是不改正,以及自己維權還是不維權,時間和精力的損失都已經無法挽回。
鏖戰數月考公務員,在面試環節被告知無資格的陳羽感到失落和無奈。他說,之前一直在準備考公,沒有找其他工作,現如今只能重新投簡歷了。
王藝上個月剛與公司解約,檔案從學校到公司兜了一圈,最近才被寄回學校,第一段求職經歷徹底結束了。但是她明白,自己要儘快從這次求職陰影中走出來,一切從頭開始。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王藝、陳羽、範盈、張航均爲化名)

李超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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