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車速太慢,坐墊太短怎麼辦?

可以改!

嘉興市塘匯街道某電動車銷售行老闆譚某“貼心”地幫顧客小李改裝好了車輛。但是新改裝的車纔開了1天,交警部門就找上了他們。繼前幾天交警部門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小李作出了罰款300元的處罰後,9月10日下午對電動自行車銷售者譚某開具了20000元的罰單。

這是今年7月1日起,《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嘉興交警對電動自行車銷售者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在浙江省也尚屬首次。

小李是8月20日到譚某的車行去買車的,“小李說車速太慢了,能不能把車速調快一點,價格再便宜一點。”據譚某稱,他爲了做成這單生意,就開着原裝的電動自行車去幫小李上了牌,回來後幫他調了車速。同時爲了降低價格,又將原裝的鋰電池更換成了鉛酸電池。

雖然自己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改裝,但因爲已經上牌擁有了合法身份,8月21日下午小李就開着它大膽上路了,隨後被直屬二大隊執勤民警攔下。“目測當時車速很快,而且鞍座好像也比一般的電動自行車長了不少。”經過民警詢問,小李承認了自己的這輛車是前一天剛買的,確實進行了一定的改裝。

“我們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發現這輛電動自行車改裝的部位有3個。”直屬二大隊民警劉文昊告訴記者,經過鑑定,這輛電動自行車的限速由25公里/小時調到了31公里/小時,原廠的電動自行車車速超過15公里/小時就會有“滴滴”的提示音,車輛被譚某解除限速後,提示音也隨之消失;第二是將原來的鋰電池改變成了鉛酸電池,重量也超出了國標的規定;第三是加長了鞍座,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坐墊,由原來的35釐米加長到了45.5釐米。

劉文昊告訴記者,改裝過的車輛因爲自重增加,車輛的穩定性有所下降,同時,由於譚某還給電動自行車更換了電池、加長了鞍座,跟原廠的參數有了出入,肯定會帶來一系列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改裝過的電動自行車會加大事故責任,還要追究改裝者相應責任。”

當天,交警部門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電動自行車銷售者譚某的違法行爲作出了罰款20000元的處罰。

譚某表示十分後悔,“爲了那麼幾個小錢,卻被罰了20000元,教訓深刻,以後再也不敢了。”

嘉興交警也提醒廣大的電動車銷售者和廠家:希望大家以身作則,成爲電動自行車法律、法規的宣傳者、踐行者和垂範者,千萬不能爲了幾百塊錢的利潤而違反法律,希望通過這次處罰,給其他電動自行車企業和銷售者一個警示;同時也特別提醒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制定行業規定是爲了保護大家的人身安全,千萬不要無視法律,私自改裝,帶來更爲嚴重的後果。

交警部門已經掌握解碼器來源的有關證據,將把案件移交給市場監管部門做進一步處理。“對此我們會進一步進行調查取證,倒查源頭,查到一個處理一個,堅決打擊一切違法行爲。”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會加大查處力度,保持嚴查不放鬆,推動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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