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離婚5年,很少去看望孩子:冷漠背後是無情還是“深情”?
文|張平
插圖|來自網絡
前些天,有個離婚女人跟我說了一件事,她說自己和前夫離婚5年,這5年期間,她很少回去看望孩子,次數十個手指頭都能數出來。
我問他,難道不想念孩子嗎?
我等了她5分鐘時間,她沒有說一句話,我猜她可能是想到什麼傷心事了吧,就沒再繼續追問。
大概半小時後,她給我發了一大段文字,裏面斷斷續續是她和孩子見面的一些日常,比如說看到孩子瘦了、高了,變得沉默了等等。
雖然只是一些很細微的變化,但是這個女人卻跟我聊了很久,她說現在想想,離婚確實對於孩子來說太殘酷了,她現在都不敢回去看孩子,就怕每見一次自己傷心一次。
她還說她前夫在和她離婚沒多久就再婚了,後媽對她孩子還不錯,爲了孩子好,她打算以後儘量少去看望孩子。
看起來,這位母親似乎很冷漠,主動捨棄與孩子見面的機會,但仔細想想,她其實是在用這樣的方式成全孩子,讓她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01.
有些女人離婚後,捨棄孩子的撫養權,甚至於完全把孩子扔給男方家庭,逢年過節也不會主動去聯繫,這種人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我之前看過一個紀錄片,裏面是一羣留守兒童,其中有個小女孩的父母離婚後,她被判給父親撫養,而母親自從離婚那天起,再也沒有出現在她的生活裏。
小女孩的父親外出打工,女孩就跟着爺爺奶奶一起長大。有記者採訪她,問她最大的心願是什麼,她說想見見自己的媽媽,想問問她爲什麼不要自己。
對於年紀稍大一些,已經有自己認知的孩子來說,父母的缺席會讓他們耿耿於懷,雖然在人前他們可以表現出一副無所謂的態度,但是人後,孩子呆呆望着遠方,想念父母的神情卻騙不了人。
當記者撥通了孩子母親的電話,向她傳達了孩子的願望時,這位母親哭了。
她跟記者表示,原來離婚的時候,孩子父親說了,從此以後就當沒有這個媽,這樣做是爲孩子好,省的她一直惦記你。
這個女人是從很遠的地方遠嫁過來的,離婚後回了老家,雖然她心裏不捨,但也覺得前夫說的沒錯,於是心一狠,她徹底斷了和這邊的聯繫。
天底下真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媽媽嗎?
我個人覺得少之又少,大部分母親都是愛自己孩子的,只不過有些人方法不對,讓孩子對他們造成了誤會。
02.
有人說,結了婚就別離婚,否則對孩子不好,離婚家庭的孩子心理基本上都不會太健康。我相信沒有人在結婚的時候,會預料到以後會離婚。
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容易二字,爲了孩子將就婚姻,對不起自己,爲了自己離開婚姻,對不起孩子,權衡利弊之下,最後總是有人會受到傷害。
夫妻緣分盡時,只能選擇分開,因爲即便湊合着過,孩子也不一定能感受到幸福,自己煎熬,伴侶痛苦,孩子也不幸福,反而是爲難了大家。
像現在,很多父母在離婚的時候,會做好協商,比如說以後每週見一次孩子,儘可能讓孩子感覺到父親和母親依舊愛,他們依舊愛他。
只不過父親和母親的相處模式變了,他們從住一起變成分開住,雖然婚姻的形式不再,但爲人父爲人母的義務還在。
對於大一些的孩子來說,這種方式也挺好的,畢竟該有的愛他也享受到了,還免去了父母之間經常性的爭吵,對於身心健康來說反而有益。
但是對於年幼的孩子,尤其還沒有記憶的孩子來說,這種方式的接觸或許反而會讓他不適應,尤其當孩子有了後媽後爸以後,一旦關係變得更復雜,大人之間因爲各自的家庭而忽略孩子,反而對孩子容易造成情感上的忽視。
別看孩子雖然小,也有他的情感需求,也會惦記、會想念,會開心,會不開心。
03.
電視劇《以家人之名》中,賀梅當初拋下子秋,離開時跟他承諾:“等我在深圳安頓好了就回來接你”,小子秋一直在等着媽媽來接他。
一等就是10年,他在等待中由希望變成失望最後到絕望。
子秋高三的時候,賀梅回來過一次,但是當時她並沒有想要認回子秋的意思,還跟李海潮說她已經再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覺得子秋是累贅。
等到子秋從國外回來,賀梅依舊沒有想要認他,她寧可幫別人養孩子,也不願意用愛彌補自己的親生孩子,很多人說,賀梅心太狠了。
拋棄孩子,賀梅是真的無情嗎?
其實並不是,她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一臉無所謂,但心裏卻很惦記子秋,高中時,爲了子秋的前途,她勸李海潮說服子秋去國外讀書,成年後,爲了讓他安安心心在李家,她依然堅守着當初對李海潮的承諾“你養的孩子就是你的”。
賀梅這麼做,其實都是爲了子秋,但她表現出的冷漠和無情,讓周圍人都誤會了她,其實這纔是真正難得的地方。
賀梅和陳婷最大的不同在於,她是真的在意這個孩子,爲了孩子好,所以寧可隱忍自己的情緒,隱藏她的四年,假裝不在乎。
是無情還是深情,不能僅僅通過表面看待問題,那些離開家後對孩子不管不顧的人,其實背地裏偷偷關注着孩子的一切,爲他們的成功而喜悅,爲他們的失敗而悲傷,真正的做到爲孩子好,而不僅僅只是爲了自己的私心,這纔是真正的深情。
作者簡介:張平,心理諮詢師,婚姻家庭諮詢師,知名情感自媒體。我有酒,你有故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