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民營企業狀告碧桂園!訴稱其以大欺小套騙企業51%股權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商界最信奉的就是“按套路出牌”。正所謂“誠信”二字值千金,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企業家應該遵循的不二法則。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聞名全國的地產商——碧桂園卻因在河南省商丘被兩家合作方起訴成爲網友關注的熱點。

因以大欺小、套騙股權等原由,商丘一民營企業將碧桂園告上法庭,兩度對薄公庭,碧桂園都以“敗訴”告終。

“這其中的來龍去脈,看過判決書、瞭解真相的人都唏噓不已。連碧桂園這樣的知名企業也玩套路,讓基層中小民營企業如何存活?碧桂園迅速發展壯大,背後有多少是通過套路積累的財富?”反映人梁豔如是說。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此案:根據合作方案約定,“碧桂園先行投入2688.31萬建設資金達到51%的股權

比例”,但碧桂園和其關聯公司共投資800多萬元,屬於嚴重違約行爲。一審睢縣人民法院按合同中“股權比例計算公式”,將碧桂園和其關聯公司股權調減爲29.42%,符合立法的公平原則。二審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系終審判決。

一審、二審,商丘御景花卉公司均勝訴。

一個是全國知名的房地產大亨碧桂園,一個是地級市的民營企業,這場看似離奇又符合立法公平的案件,背後究竟隱藏着什麼驚天祕密?縣市兩級法院又是如何剝絲抽繭、查明事實,依法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讓我們來共同走進碧桂園與商丘御景公司這樁案件,探尋其中的事事非非…

(一審判決碧桂園股權調減爲29.42%)

以爲“傍上”大牌 誰知大樹底下玄機多

欲知事情真相,需先從商丘女企業家梁豔說起。

據瞭解,梁豔是商丘人熟知的企業家,巾幗創業故事人人盡知,系商丘御景花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她是土生土長的商丘人,經商20多年來遵紀守法,勤勉節儉,先後捐資建校修路、資助貧困生和孤寡老人,信奉好人好報、與人爲善。

一直在商丘創業經商的梁豔順風順水,都是獨自經營。沒想到第一次與“外人”聯手合作經商,以誠心相待卻慘遭欺騙。

據梁豔介紹,幾年前,她在睢縣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多塊土地資源,2017年底碧桂園投資部蔡理傑找到梁豔,想尋求友好合作,共同開發梁豔在睢縣掌握的土地資源。梁豔的多次拒絕,並沒有打消碧桂園的積極性,蔡理傑三番五次找,苦口婆心地勸其共同合作開發賺錢多。最後,梁豔聽信了蔡理傑的承諾:“合作省心,開盤迴款快,利於發展。”

本來以爲與碧桂園合作是“傍上”了大牌、背靠大樹好乘涼,不承想這“大樹”下面玄機多,險些“血本無歸”、折了老本。

梁豔說,短短兩三年的合作她才發現,這所謂的合作,竟然都是碧桂園玩的“套路”:河南碧桂園置業有限公司假意合作在先,只爲套騙合作企業股權,實爲給碧桂園集團圈錢發展,以大欺小不顧合作企業死活。

發現被騙後,梁豔奔走調查,她瞭解到自己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商丘還有一家企業被碧桂園“套路”,已起訴碧桂園。初步估算碧桂園在商丘爲碧桂園集團圈錢30多億元。

約定投資“換”股權 誰知竟玩“空手套白狼”

經過前期多次商議研究,碧桂園與梁豔的合作於2018年3月8日正式拉開序幕。

甲方河南碧桂園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海波)、乙方商丘御景花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勇城,系梁豔弟弟)、目標公司河南省富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勇城),三方共同簽下《商丘市睢縣富民路項目合作開發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合同約定:“乙方將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51%股權以408萬元轉讓給甲方,股權轉讓後,甲方持有目標公司51%的股權,乙方持有目標公司49%的股權。甲乙雙方通過共同持股目標公司合作開發項目土地,所需開發建設資金由甲方根據項目土地開發進度先行投入2688.21萬元,使甲乙雙方對目標公司投入達到雙方的持股比例,後續開發建設資金由甲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投入”。

本以爲是友好共贏的開始,沒想到卻是驚險噩夢的開端。河南碧桂園公司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投入2688.21萬元,和關聯公司僅830多萬元。

(“睢縣碧桂園”項目)

合同約定共同開發的土地59.9畝,在中原水城睢縣位置優越,附近有七所學校。2018年項目房地產開盤後銷售5.47億元。按照合同約定的“按股權比例回籠資金”,梁豔方可使用2.7億元資金。讓人想不到的是,碧桂園卻獨佔5億多銷售款,沒有給梁豔方回籠資金。

梁稱,這時她才發現碧桂園與其合作的真相:河南碧桂園以合作爲名爲碧桂園集團圈錢。她多次找河南碧桂園法人楊海波無果後,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河南碧桂園告上法庭。

法律是公正的。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判決書顯示:

一、一審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豫1422民初5295)顯示:本案原、被告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爲有效合同。被告(碧桂園河南置業有限公司)只先行投入831.8805萬元,被告投入並沒有達到約定的股權比例,明顯違背合同約定。根據合同中約定的股權計算方式,被告的股權應占29.42%。

(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二、二審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豫14民終1514)顯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處適當;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其上訴講求不予支持。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碧桂園敗訴。

法院依法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營商環境,不懼強權、不畏強勢,維護了法律的公平公正,爲中小民營企業撐起了法律的保護傘。

至此,頗具戲劇性的一幕出現:河南碧桂園公司通過玩“套路”取得與商丘企業的合作,本以爲“騙”到了手51%的股權,又想玩“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獨吞項目利潤。沒想到,法律是一面“照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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