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稱,日前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正式決定在政策層面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的示範應用工作。

據瞭解,在今年4月,財政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調整補貼方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最終,五部門通過明確了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政策方案併發布此次《通知》。

根據《通知》顯示,未來國家相關部門將支持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產業化應用。中央財政則通過對新技術示範應用以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應用給予獎勵,中央財政將採取“後補助”方式,以結果爲導向,依據驗收評估和績效評價結果核定並撥付獎勵資金。此舉可帶動相關基礎材料、關鍵零部件和整車核心技術研發創新,爭取用4年左右時間,逐步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構建完整的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

也就是說,國家相關部委針對於現有新能源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從購置補貼向示範應用轉變,目標是在4年後取得燃料電池汽車核心技術,建立完善的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

同時,正文明確了4方面內容。一是支持方式,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入圍示範的城市羣,按照其目標完成情況覈定並撥付獎勵資金;二是示範內容,示範城市羣應找準應用場景,完善政策環境,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構建完整產業鏈;三是示範城市羣選擇,採取地方自願申報、專家評審方式確定示範城市羣;四是組織實施,示範城市羣確定牽頭城市,明確任務分工,強化溝通協調,統籌推進示範。對此,五部門將依託第三方機構和專家委員會,全程跟蹤指導示範工作,並實施節點控制和里程碑考覈。

據統計,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一直採取對消費者給予購置補貼的方式,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發展。截至2020年7月,國內累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超過7200輛,建成加氫站約80座。不過,國內燃料電池汽車產業仍面臨核心技術和關鍵零部件缺失、企業創新能力不強、加氫設施建設難等突出問題。

在具體實施方面,重點支持電堆、膜電極、質子交換膜、碳紙、催化劑、雙極板、氫氣循環系統、空氣壓縮機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突破。與此相關的產品和技術在示範城市羣配套不低於500輛燃料電池汽車,並通過第三方機構綜合測試,實車運行驗證超過2萬公里,技術水平和可靠性通過專家委員會評審後,可獲得額外獎勵。同時,重點支持燃料電池商用車示範應用,重點推動中遠途、中重型商用車示範應用,將其作爲純電動汽車的有益補充。

並且,《通知》明確探索有效的商業運營模式,提升燃料電池汽車經濟性,推動氫能產業鏈相關企業有效協同,降低氫氣制、儲、運及加註等環節成本。還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車輛管理,示範期間推廣車輛應接入五部門認定的信息平臺,實時上傳運行數據。對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實施全過程、全鏈條監管,積累車輛運行數據提升產品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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