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河砂開採、強攬建築工程、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生產經營……近日,經湖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丹江口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李桂林等26名被告人涉黑犯罪案件在丹江口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共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非法採礦6項罪名,丹江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派6人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

稱霸一方,“桂老大”惡名遠揚

2005年,李桂林通過借錢、發紅包、提供賺錢機會等手段,先後籠絡李成、李老四等人爲其效勞,在隨後的不斷違法犯罪活動中,逐步形成了一個以李桂林爲首,李成、李老四、楊波爲骨幹成員,雷升、李亮平、李建四等7人爲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05年至2010年,爲擷取非法利益,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在廣水市李店鄉大肆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逐步確立了在李店鄉的強勢地位及李桂林在“黑道”上的“位置”,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治安秩序,對生活在李店鄉的人民羣衆形成心理威懾,致使合法利益受損的羣衆不敢舉報、控告,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刑滿出獄,“二人組”再犯新罪

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刑滿釋放的李桂林、李成仍不吸取往日教訓,夥同鄒某等12人,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湖北省符澴河支流應山河廣水市太平鎮西河村沙窩段河道、太平鎮張楊段河道內非法採挖河砂,共計出售幹篩沙15568.16立方米,價值189.7136萬元。2018年初,李成的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尚未滿5年,只因被害人劉某在其非法開採河段內採挖1立方米左右河砂,李成就對劉某大打出手,甚至無故毆打出言勸阻的路人,情節十分惡劣。

抽絲剝繭,檢察官精準施策“打財斷血”

接到湖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後,該院高度重視,立即抽調業務骨幹組成專案組,十堰市檢察院掃黑辦也及時派出法律專家對案件的定罪定性及“黑財”的處置等方面進行指導。在堅持一手收繳顯性“浮財”,一手深挖隱形“暗財”的指導思想下,專案組嚴把案件“證據關”,依法提訊了所有涉案人員,及時準確對涉案財產進行覈查分析,指定專人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對部分證據進行完善和補充,依法對非法採礦涉案金額進行重新認定,追加起訴1起尋釁滋事犯罪事實、2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違法事實及1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犯罪,有力提振了打財斷血的質效。

庭審過程中,案件承辦檢察官運用多媒體示證,全面直觀展示證據,強化了庭審示證效果,辯論階段,檢察官答辯有理有節,有力的指控犯罪,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達到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鑑於涉案人數較多、案情複雜,本案將擇期宣判。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