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五部》(53)

《個人在面對什麼?》

個人一旦存在,我們要面對什麼?這是每個人必做的功課,我們怎麼面對世界?怎麼面對生活?怎麼面對自己?個人這極爲特殊的存在,意味着不可仿製更不可自制的人生。個人是唯一的存在,這唯一的存在怎麼不是最艱難的存在?我們怎麼面對一切,從來沒有確切無誤的指導,沒有誰教我們怎樣做自己,只有無數的說教在教我們做一個公共的人,做一個被大衆和社會要求的人。關鍵在於,做自己與做一個合格的人不是一回事,我們怎麼做自己?

作爲一個人,首先是對存在事物的選擇,薩特認爲,人有絕對的選擇自由,人可以選擇做天使還是做魔鬼。從理論上講,人可以自由選擇和決定自己的行爲,但是,我們怎麼選擇?依據什麼來選擇?這纔是個人遭遇的第一大難題。首先,我們遭遇到的是一個不可知的客觀世界,在不可知又無關聯的客觀世界中做一個獨自存在的人,這是多麼的不可思議。但事實就是這樣,我們得在種種不瞭解也註定不能理解的事物中保持正確的行爲選擇,稍有不慎,就將面臨滅頂之災。作爲一個在客觀世界面前無比渺小的自己,個人根本沒有心理地位和萬事萬物平等相處,自我如同被放逐被拋棄的孩子,僅僅是在客觀事物存在的縫隙中求得生存。

這種徹底的自卑貫穿我們的一生,這致使個人根本不能理所當然地面對世界,我們只能猥瑣地求生於一隅之中。個人心理的逃避和自保源於對世界存在的無知,這種無知就是我們與事物的隔膜。個人縱有再多的學識,也只得居於無知之中,客觀存在決定了這種無知的必然性。所以蘇格拉底要說,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一無所知。我們爲什麼一無所知,是我們個人存在的意識模式決定了一無所知的結果,是客觀存在決定了人的永遠無知。這種無知對於個人就是嚴重的困境,人被裝在無知的囚籠中是最嚴酷的刑法,人會因爲無知而不知所從,會因爲無知而不知所終,會因爲無知而自虐,會因爲無知而窒息……個人的無知是絕對的,因爲所有的認知都是外在的,個人內在的無知是先天性的缺陷,個人怎麼可以與外部事物割斷關係呈獨立狀態而有知。自我內在的知從何來?外部的知是知事物,內在的知是知自我,我們可以知事物,但怎麼知自我?

作爲個人難以面對的,不僅是冷漠無情的客觀世界,還有同樣作爲個人存在的他人。個人與個人相處的邏輯障礙令人絕望,另外的跟自己完全一樣具有獨立性質的他人,根本就是無法進入的堡壘。人與人之間,既無相通之道,更沒有一把開門的鑰匙。他人就是另外一個我,兩個自我怎麼可能合爲一個自我?我遭遇的一切,我防卸着的一切,我拒絕着的一切都同樣出現在他人的身上。我們各自的獨立怎麼解開,不解開獨立的存在,是他人來我處,還是我去他人處?個人的堡壘式存在讓人怎麼溝通相處?誰願意放棄自我的堡壘?我們能放棄嗎?每個人都如同刺蝟式地存在着,但我們又不得不抱團生存,不得不抱團取暖,不得不彼此需要。這就成悲劇了,每個人時刻都在防守又都在進攻,每個人都在刺人又都在挨刺,因此每個人都是痛苦的。但我們能不去刺人嗎?我們能脫下一身的利刺嗎?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再是刺蝟?於是,整個人類都是這樣,這就是生存競爭邏輯模式,我們能放棄刺蝟的相處原則嗎?

作爲個人難以面對的他人,也就是自己,另一個自己的存在是最大的危險和最不能接受的存在。我們相同卻不能相通,我們相同卻分別存在於各處。正因爲我太瞭解他人,他人也瞭解我,所以不能相處。我們的內在其實是裸露的,彼此裸露卻又有不同的生存利益,人怎能相安無事?現實中,人與貓狗能良好相處,而人與人不能,即便是家人至親也不能,人間的激烈衝突就是因爲人性相同而生存利益不同,所以,人間矛盾在所難免。

作爲個人最難面對的就是自己的個人性,我們拿自己的獨立存在毫無辦法。我們並不想如此存在,卻又不得不如此存在。於是,人生變成一個無可奈何的旅程,如果有心考察人的一生,會發現個人性完全是一種非理性狀態。個人性能有助於人實現愉悅的存在嗎?個人性有助於達到存在的目的嗎?個人生命的獨立存在其實就是人的一場災難,當我們充分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其實也就是結束這場災難的開始。(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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